2023-03-25 00:05:23 | 帮帮网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北京科技大学是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 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 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招生计划:2013年各专业来源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业余、函授。学制:高起本最短学习年限为5年,专升本、专科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
第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设立由院领导及招生、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十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人员。帮帮网
第十一条 三支一扶和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凭有效证件并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学。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所招专升本专业不加试任何专业课。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投档考生的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录取且我校其它专业生源不足时,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相关分数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特别是专升本学生的大专学历证书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书面告知学生,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根据北京市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专业和层次按学年收取学费:
业余专科: 1860-2240元;
业余专升本: 2130-2440元;
业余高起本: 2030-2480元;
函授专科: 1590-2275元;
函授专升本: 1700-2600元;
函授高起本: 1855-2030元
具体学费标准,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教学、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校上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
上课时间:周六一天
E-mail: gczhaoban@163.com
校内办公地点: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综合楼106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成人招生办。
邮编:100024
成人教育招生网址:http://cr.ust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65749120、65749093(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65749125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学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夜大学全部是业余时间上课,上课时间一般是每周1-2个晚上,加双休日一天。我校夜大学除专科心 理学、计算应用技术专业在宣武红旗业余大学上课外,其他专业均在校内上课;函授以自学为主,每年寒暑假在当地函授站集中安排面授。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办学条件,并考虑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4年招生专业如下:
夜大学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教育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心理学、行政管理、营养与食品卫生、房地产经营与评估、计算机应用技术。
夜大学高起本:汉语言文学、法学、博物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夜大学专升本: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
函授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山西太原)。
第五条 夜大学专科和专升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高起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函授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制为两年半。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按照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我校2013年夜大学学费标准为专科(理科2310元/人年,文科2088元/人专升本(理工类2880元/人年,文史类、经管类、法学类、教育学类2436元/人高起本(理科2720元/人年,文科2030元/人年)。
函授学费标准为2200元/人年。
专科和专升本按两年半收取学费;高起本按五年收取学费。
新生学费标准以北京市教委审批结果为准。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省(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所有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和招 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一般与北京市划定最低控制线一致,近几年,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 考生除个别专业外,基本上都被录取。
第八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 我校面向北京市招收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学厅 〔2009〕6号文件的要求,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
第十条 专升本考生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北京师范大学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我校录取结束后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已被录取的信息,通知书采取快递寄送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来学校领取。
第十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监委办公室和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位于海淀区北太平庄,在北二环与三环之间,是距市区较近的大学之一。乘坐22、47、16、92、300、302、331、 345、398、510、618、579、508、635、620、88、609、939、967、特8、运通104等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从牡丹园地铁 站、积水潭地铁站和大钟寺城铁站乘公共汽车仅需两站便可到达,交通十分便利,为夜大学学生就近上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咨询电话:58808167、58808165、58809060、58802713(24小时语音电话)
举报电话:58805298
网址: www.sce.bnu.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
2014年7月3日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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