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5 09:33:45 | 帮帮网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帮帮网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现将我省2022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情况
(一)新开考专业
2022年我省暂无新开考专业,本文下发后若有新开考专业,其课程考试安排将在当次考试报名系统中添加。
(二)停考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等停考专业,经过2年停考过渡,2022年起不再安排考试。
(三)动漫设计(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环境设计(专升本)等专业由于实践性较强,社会零散考生实训组织较难,只对助学考生开考。
二、专业及课程变更情况
2022年起,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相关要求,逐步对专业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专业考试计划和新旧课程替换方案。
三、各专业使用教材
2022年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使用教材信息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考生可在网站的自学考试版块查阅《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及教材信息》。教材信息每年更新两次,更新时间为6月1日和12月1日。考生可自行在网上和各实体书店购买教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各主考学校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至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2022年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文件另发。
(二)报考本科的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时,可按系统提示,在指定的课程里任选三门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三)考生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加部分课程的考试,具体课程清单可在2022年的自学考试报名文件中查询。
(四)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我省毕业论文(设计)及综合毕业考核的报名时间为3月和9月(具体时间需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确认)。
各主考学校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0851-86702452
贵州民族大学:0851-88325877
贵州财经大学:0851-85989574
贵州医科大学:0851-86778823
遵义医科大学:0851—28609379
贵州师范学院:0851-85816532
贵州理工学院:0851-88402042
贵阳学院:0851-85842786
附件:贵州省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pdf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通告 一、毕业条件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现将我省2022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考专业情况(一)新开考专业202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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