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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3-05-06 23:28:07 | 帮帮网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

帮帮网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二、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专业及课程限制报考情况

  (一)报考听力类课程考试,限在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日语听说(课程代码00490)的考生,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

  (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由经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四)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及部分专业的行业特殊性,公安管理学(专业代码030612TK)、护理(专业代码620201)、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艺术教育(专业代040105)等4个专科、本科专业所涉及到的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应就上述专业报考条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和报考办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查阅。

  附件:1.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2.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3.2023年全国统编课程教材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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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2023-05-04 20:50:17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5-01 02:59:01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月14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登记时间为2月14

2023-05-04 15:24:11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与审核时间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

2023-05-02 00:40:16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2年关于调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报时间的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2022年关于调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报时间的公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5-06 09:33:22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如下。一、转考时间(一)转出时间安排1.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2.下半年转出申请时间

2023-05-03 23:04:47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05-05 18:46:01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一、有考听力的课程及考试时间(一)全部考听力的课程。00593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2分钟;03547初级日语听力,听力考试时间29分钟。(二)部分考听力的课程(先考听力部分)。00602口译与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3分钟+现场评分;00734中外音乐欣赏,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共1

2023-05-01 20: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