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2 00:40:16 | 帮帮网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与审核时间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
2.应用型专业
新生注册安排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注册流程
1.社会型专业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①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②考生注册。考生需在信息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信息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③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2: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3.1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3.1次”。如考生未在2023年2月23日12: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④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2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⑤审核通过。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报考。
2.应用型专业
应用型考生新生注册等问题请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609/Newsdetail_325.html)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最新要求,本次新生注册对相片的采集像素、图像大小要求较以往有所调整,考生照片审核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附件3)开展,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将直接影响后续报考、毕业申请等环节。
二、课程报考
(一)课程安排
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15日至16日举行。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ZXKS.html)。
(二)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
特别提醒: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三)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4)。
特别提醒:考生登录信息系统后,应第一时间仔细检查考籍信息中的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特别是手机号码,如果不是本人最新的号码,请及时更换。修改手机号码,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界面的“身份认证”中认证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缺失或有误,导致考点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能接收考前提醒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二、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专业及课程限制报考情况
(一)报考听力类课程考试,限在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日语听说(课程代码00490)的考生,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
(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由经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四)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及部分专业的行业特殊性,公安管理学(专业代码030612TK)、护理(专业代码620201)、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艺术教育(专业代040105)等4个专科、本科专业所涉及到的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应就上述专业报考条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和报考办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查阅。
附件:1.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2.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3.2023年全国统编课程教材变化情况表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什么时候考试?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什么时候考试?公告暂未公布,参考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考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月14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登记时间为2月14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几月份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几月份发布公告?公告暂未公布,参考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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