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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2023-05-09 06:33:57 | 帮帮网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帮帮网

2023年2月2日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2022年12月办理的毕业证书将于近日在各区自主考试中颁发。 具体安排请参考下表。 本期毕业生请注意按时领取。 领取时的注意事项请参考《毕业申请凭单》非印刷的《毕业申请凭单》毕业生。 您可以登录北京自考个人中心( zikao.bjeea.cn )自行确认/打印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和网络媒体设计专业(专科)的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颁发,请考生注意按照学校的安排领取证书

考区

发放时间

发放地点

咨询电话

东城

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7号
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D出口,地坛公园北门对面)

64215323

西城

2月24日 上午8:30-11:30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66560135

朝阳

2月23日 上午8:30-11:30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朝阳区团结湖南路1号,单位大门面向水碓子东路)

85967042

海淀

2月27日 下午1:30-4:30

海淀区知春里31号

62586720

丰台

2月27日 上午9:00-11:00

丰台望园西里4号(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63806952

石景山

2月2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院2号楼一层服务大厅

68875813

通州

2月2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通州区葛布店北里9号)

60557815

房山

2月27日 上午9:00-11:00

房山区考试中心自考办(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学园北街9号院 房山区教育大厦4层412室)

89310002

怀柔

2月24日 上午8:30-11:30

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迎宾北路7号)

69622278

昌平

2月27日 上午8:30-11:30

昌平区招生考试中心(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地铁昌平线南邵站B1、B2出口,沿景荣街向东步行至双营中路右转向南至景兴街左转300米路南)

69745173

门头沟

2月24日 上午9:00-11:30

门头沟区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自考办公室(门头沟区城子桥东街17号 院内西楼三层)

69843555

燕山

2月23日 上午8:30-11:30

燕山考试中心自考办

69345923

顺义

2月23日 上午8:30-11:30

顺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层

69447801

平谷

2月27日 上午8:30-11:30

平谷区教育考试中心成自考办公室(平谷区建设西街1号)

69969954

密云

2月27日 上午8:30-11:30

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三层自考办

69043256

大兴

2月24日 上午8:30-11:30

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院内

69290253

延庆

2月23日 上午8:30-11:30

延庆考试中心C座一层103室自考办

60166971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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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3 08:51:03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5 15:20:01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2022年12月办理的毕业证书将于近日在各区自主考试中颁发。具体安排请参考下表。本期毕业生请注意按时领取。领取时的注意事项请参考《毕业申请凭单》非印刷的《毕业申请凭单》毕业生。您可以登录北京自考个人中心(zikao.bjeea.cn)自行确认/打印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和网络媒体设计专业(专科)的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颁发,请考生注意按照学

2023-05-13 13:32:56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关于发放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2022年12月办理的毕业证书将于近日在各区自主考试中颁发。具体安排请参考下表。本期毕业生请注意按时领取。领取时的注意事项请参考《毕业申请凭单》非印刷的《毕业申请凭单》毕业生。您可以登录北京自考个人中心(zikao.bjeea.cn)自行确认/打印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和网络媒体设计专业(专科)的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颁发,请考生注意按照学

2023-05-09 11:05:05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补充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13 05:57:30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1 00:15:38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6 00:19:10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5-01 13: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