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1 00:15:38 | 帮帮网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
我省2021年上半年申请免考业务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办理时间节点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1.现场注册时间
3月12日-15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
3月12日-15日(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3月12日-15日(9:00-11:30,14:00-17:00)和16日(9:00-11:30);
4.网上支付时间
3月12日-16日(8:00-22:00);
5.免考结果、成绩发布时间
免考结果发布时间:4月6日17:00;
成绩发布时间:5月18日17:00。
二、考生申请免考注意事项
1.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到现场确认成功之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4.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若在线查验未通过,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5.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6.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1)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
(2)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并持有“健康码”绿码,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检测体温,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4)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各市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注意事项:
(1)报考点除做好考生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疏导分流、通风消毒外,还需根据报考点环境合理设置隔离通道,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考生不与无关人员接触。标明一米线,保持间距,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必要防控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2)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考点的督导检查,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控方案,做到科学、规范、精准防控,确保报考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现场注册等工作平稳有序,考生安全健康。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一、免考申请时间、网址1.考生申请时间:3月24日早9时至4月3日下午16时截止,4月3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2.申请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mksq/。二、免考申请审核程序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
自学考试免考条件有哪些?自考如何申请办理免考?2019的自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各位考生知道自学考试免考条件有哪些吗?自考免考又该如何申请办理呢?自学考试免考条件有哪些?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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