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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2023-05-09 22:30:02 | 帮帮网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考申请时间、网址   1.考生申请时间:3月24日早9时至4月3日下午16时截止,4月3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2.申请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mksq/。
  二、免考申请审核程序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程申请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系统审核,经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并发布,考生可在申请系统中查询结果。
  三、需要考生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1.通过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网上申请时学历证书经系统在线学历审核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毕业证书。
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选择“其它情况免考课程”进行申请,除要求上传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外,还需要上传一份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情况说明材料。
  2001年(含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需要上传学历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网上申请时,还需要上传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
  2.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证件上方清晰标明取得成绩单或合格证的省份。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考生提交原件照片;   4.在我省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学校报考的在校生,申请免考课程办法与社会考生相同,在籍考生考籍信息和毕业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在校考生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审核,不需要考生上传到系统。
申请完成后由学校统一上报吉林省自学考试在校生(二学历、高职院校)免考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申请表需要院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学自考与成考招生处 。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考生上传照片要清晰,真实,否则将无法办理免考课程。
对考生证件有异议的,需将原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对伪造证件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院校要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免考课程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准确无误。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网上提出申请。
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进行申请: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 转考管理 省内转省外 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登录 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 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进入 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 页面提交申请;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进行考籍转出申请,目前 广西自考 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转出申请经我院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请考生于2月22日至28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考籍数据交换。
转出申请经终审通过后,由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 转考平台 进行考籍转出。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5.考生在我区的考籍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接收转出地数据。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 转考平台 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自学考试考籍电子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经我院工作人员审定合格的档案,需由考生本人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进行网上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转入。

3.转入条件。
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考生可于3月22日后登录 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 ,在 转考管理 中查询确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西自考 手机APP安装包。

(二)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09,0771-5337456。

 

帮帮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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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1 00:15:38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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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8 05:24:34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一、免考申请时间、网址1.考生申请时间:3月24日早9时至4月3日下午16时截止,4月3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2.申请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mksq/。二、免考申请审核程序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

2023-05-14 04:52:23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13 17:26:50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3 08:51:03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5 15:20:01
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3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

2023-05-02 14:25:27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一、免考申请时间、网址1.考生申请时间:3月24日早9时至4月3日下午16时截止,4月3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2.申请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mksq/。二、免考申请审核程序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

2023-05-10 20: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