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1 14:33:10 | 帮帮网
鉴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最新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今年10月举行。本次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敬请考生留意。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自学考试报考层次分为专科层次以及本科层次。
其中专科层次一般对于毕业论文答辩并不作要求,只有极少数主考院校的少数专业对此有要求,而自考本科层次学员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否则无法申请毕业。
自考本科段的毕业论文是必考课,自考申请毕业的条件之一是通过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及答辩环节,没有毕业论文成绩不符合毕业条件,所以不可以申请。
自考毕业不仅需要通过论文答辩,而且必须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才能申请毕业。
另外,山东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申请事学员必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正规的专科学历证书或以上学历证明。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一、有考听力的课程及考试时间(一)全部考听力的课程。00593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2分钟;03547初级日语听力,听力考试时间29分钟。(二)部分考听力的课程(先考听力部分)。00602口译与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3分钟+现场评分;00734中外音乐欣赏,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共1
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鉴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最新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今年10月举行。本次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
江苏省202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江苏省202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2日-3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5月25日9:00—5月29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东莞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东莞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学考
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鉴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最新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今年10月举行。本次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
2023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
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10月22、23日举行的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考试延期安排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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