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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学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夜大学全部是业余时间上课,上课时间一般是每周1-2个晚上,加双休日一天。我校夜大学除专科心 理学、计算应用技术专业在宣武红旗业余大学上课外,其他专业均在校内上课;函授以自学为主,每年寒暑假在当地函授站集中安排面授。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办学条件,并考虑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4年招生专业如下:
夜大学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教育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心理学、行政管理、营养与食品卫生、房地产经营与评估、计算机应用技术。
夜大学高起本:汉语言文学、法学、博物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夜大学专升本: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
函授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山西太原)。
第五条 夜大学专科和专升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高起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函授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制为两年半。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按照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我校2013年夜大学学费标准为专科(理科2310元/人年,文科2088元/人专升本(理工类2880元/人年,文史类、经管类、法学类、教育学类2436元/人高起本(理科2720元/人年,文科2030元/人年)。
函授学费标准为2200元/人年。
专科和专升本按两年半收取学费;高起本按五年收取学费。
新生学费标准以北京市教委审批结果为准。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省(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所有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和招 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一般与北京市划定最低控制线一致,近几年,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 考生除个别专业外,基本上都被录取。
第八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 我校面向北京市招收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学厅 〔2009〕6号文件的要求,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
第十条 专升本考生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帮帮网
新生入学后,北京师范大学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我校录取结束后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已被录取的信息,通知书采取快递寄送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来学校领取。
第十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监委办公室和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位于海淀区北太平庄,在北二环与三环之间,是距市区较近的大学之一。乘坐22、47、16、92、300、302、331、 345、398、510、618、579、508、635、620、88、609、939、967、特8、运通104等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从牡丹园地铁 站、积水潭地铁站和大钟寺城铁站乘公共汽车仅需两站便可到达,交通十分便利,为夜大学学生就近上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咨询电话:58808167、58808165、58809060、58802713(24小时语音电话)
举报电话:58805298
网址: www.sce.bnu.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
2014年7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政策方针组织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一条 学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应参照学院招生简章,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三条 考生应注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等正式渠道,了解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填报报考志愿,谨防通过中介机构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2014年度学院成人大专招生专业有工程监理、会计、市场营销。工程监理专业,学制3年,上课地点分别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 校外教学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平谷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会计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校外教学点、北京农 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市场营销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对修 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放教育部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程监理专业约为2200元/人.年。会计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市场营销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制作,并通过考生报考的校外教学点组织发放。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报道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5、120室。
咨询电话: 82595047 82595168
举报电话: 80358899-51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从
2014年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北京林业大学,英文译名为BeijingForestry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化工大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
2014年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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