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11:35:37 | 帮帮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 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化工大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第三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4年拟招生人数及各专业具体分省计划将由主管部门依据报名人数确定。
第四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和函授,培养层次有高起本、高起专和专升本,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5年、高起专2.5年、专升本2.5年。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北京化工大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并符合北京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根据地区和专业安排上课地点和时间。北京地区业余学习的上课地点分别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化工大学西校 区、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校外教学站(以下简称昌平教学站)、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校外教学站(以下简称技师学院教学站),各教学 站所设专业和授课时间存在差别。其中,东校区和西校区的授课时间为每星期六,昌平教学站的授课时间为双休日,技师学院教学站向社会考生招生的专业授课时间 为每星期六。开设专业的详细目录见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函授的授课地点在函授站所在地,上课时间由各函授站结合当地具 体情况确定,一般为双休日或寒、暑假。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九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所报专业不受专科所学专业的限制,不需要进行专业课加试。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所报专业的专业水平,我校认同北京地区其它高等学校的同类专业课加试成绩,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可 不用来我校参加专业课加试。我校艺术类专业课加试科目为素描,加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三点,报名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化纤 楼204房间,如考生不能前来,请致电64439188报名。加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星期天)上午九点,加试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西校区教学 楼。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我校负责对录取过程中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录取。
第十四条: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分数不 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 参加调剂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北京地区业余学习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如下表)。外埠函授学生学费标准可参照北京地区学费标准制定,但须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教材费由学生自理。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精神,按新规定执行。
层次 |
科类 |
学习年限 |
总学费 |
收费办法 |
高起本 |
文、理兼收 |
5年 |
10150元 |
2030元/年 |
理工 |
5年 |
13600元 |
2720元/年 |
|
高起专 |
文、理兼收 |
2.5年 |
5220元 |
1740元/年次,共收3年次 |
理工类 |
2.5年 |
5775元 |
1925元/年次,共收3年次 |
|
艺术类帮帮网 |
2.5年 |
8700元 |
2900元/年次,共收3年次 |
|
专升本 |
经管类 |
2.5年 |
6090元 |
2030元/年次,共收3年次 |
理工类 |
2.5年 |
7200元 |
2400元/年次,共收3年次 |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北京化工大学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 学资格和学籍,并报上级部门备案。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认证)或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否则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能通过,并将被取消入学资 格。
第十七条: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化工大学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化工大学化纤楼204。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和录取咨询电话:010-64439188。
http://www.chengren.buct.edu.cn。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北京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
2014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政策方针组织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一条 学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应参照学院招生简章,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三条 考生应注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等正式渠道,了解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填报报考志愿,谨防通过中介机构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2014年度学院成人大专招生专业有工程监理、会计、市场营销。工程监理专业,学制3年,上课地点分别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 校外教学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平谷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会计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校外教学点、北京农 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市场营销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对修 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放教育部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程监理专业约为2200元/人.年。会计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市场营销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制作,并通过考生报考的校外教学点组织发放。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报道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5、120室。
咨询电话: 82595047 82595168
举报电话: 80358899-51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
2014年北京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从
2014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障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层次为专科,学习形式为业余。第三条我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
2014年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北京林业大学,英文译名为BeijingForestry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是朝阳区政府举办、北京市教委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立成人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可在教育部网www.chsi.com.cn查询)。学校融成教、职教、远程教育为一体,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社区文化生活教育于一身,具有综合性、社区性、职业性的特点。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确保了教
2014年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是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学校自主教学与考核,学员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学校现有教学面积10000多平方米,装备了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校园网、具有多种功能的艺术系商业设计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造型艺术工作室、艺术理论工作室,语音教室、摄影室
2014年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成立于1984年,是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可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建校以来,培养了大批具有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教室、双向视频教室、专业画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3-05-11 18:37:54
2023-04-04 15:52:32
2023-09-03 21:21:16
2023-06-01 02:10:09
2023-04-09 17:45:19
2023-04-04 01: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