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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2023-03-24 10:55:39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16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2448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之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第三条 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业余,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一至两个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的一天。上课地点在学校西城校区。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按照《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毕业条 件的,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本科及专升本科学生,如符合《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在校的 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规定修业年限两年。

第六条 我校2014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概况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招生

科类

修业

年限

招生

范围

学习

形式

上课

地点

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

专升本

理工

三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300元/学年

土木工程

专升本

理工

三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300元/学年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专升本

理工

三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300元/学年

工程管理

专升本

经管

三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300元/学年

土木工程

本科

理工

五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300元/学年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

理工

四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100元/学年

工程造价

专科

理工

四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100元/学年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专科

理工

四年

社会

业余

西城校区

2100元/学年

注:1、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按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参考预报名人数确定。

2、以上学费金额为2013年标准,2014年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审核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专升本专业,不安排专业加试。

第九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是:在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达到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能被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的考生,将按北京市成 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程序和规定转至第二志愿专业或按调剂志愿由我校或其他院校录取。对第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 生。

第十二条 我校按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填报的通讯地址,录取通知书需考生本人签收。

第十四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在规定的交费日期之前到指定银行存入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被录取 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而无 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第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只在本校成人招生办公室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本校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

第十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共同监督。

第十八条 我校西城校区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校内办公地点:教1楼417房间,成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九条 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电话:010-68322317

学校网址:http://cj.bucea.edu.cn

http://jxjy.bucea.edu.cn

咨询邮箱:bh1exe@163.com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本校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帮帮网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政策方针组织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一条 学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应参照学院招生简章,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三条 考生应注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等正式渠道,了解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填报报考志愿,谨防通过中介机构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2014年度学院成人大专招生专业有工程监理、会计市场营销。工程监理专业,学制3年,上课地点分别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 校外教学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平谷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会计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校外教学点、北京农 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市场营销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对修 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放教育部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程监理专业约为2200元/人.年。会计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市场营销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制作,并通过考生报考的校外教学点组织发放。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报道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5、120室。

咨询电话: 82595047 82595168

举报电话: 80358899-51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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