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成人高考 > 正文

江苏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05-29 05:43:59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320隶属于:江苏省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属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曾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文明单位及获评首批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 4 个校区,占地 2457 亩。设有 22 个专业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敬文书院、国际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等。学校现有 63 个本科招生专业,35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 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 个国家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 11 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近 2 万人(不含独立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 3900 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 450 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近 18000 人(不含二学历)。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有的 1662 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 41 人、副教授 588 人,高级职务占比 55.9%,博士占比 60.6%。目前我校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 42 人,建有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多个,等等。 

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负责管理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社会职业素质技能提高需求培训和“二学历”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学院位于奎园校区,地处风景秀丽的淮塔风景区东南侧,具有悠久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和优质办学条件。目前在徐州、连云港、宿迁、南京、苏州、无锡、泰州、扬州、镇江及海南省、浙江省均设有函授站或校企合作教学点及招生咨询服务点。
招生简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社会公德,身心健康。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专科或专科以上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3.已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各专业(艺术类专业需要专业加试)。
4.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已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试)外,还必须
参加专业课加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9 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5.江苏省的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2021 年春季毕业)报考专升本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
6.报考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 报名的时间、方式及信息确认
1.报名时间:8 月下旬至 9 月上旬(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通知为准)。学校长年坚持做好考生的报考咨询及登记服务工作,咨询电话见后页。
2.报名方式: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jseea.cn/)报名和填报志愿.。
3.报名信息确认: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考生,同时在网上完成信息确认;否则,
必须到所在市(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去现场确认时须出具的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2)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要求的材料。

三、 入学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一般为 10 月下旬(具体时间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专升本”各专业统考科目均为三门课程(单科满分 150 分,总分 450 分)。其中政治、英语为公共课,另外一门为专业基础课。分别是:文史类考“大学语文”,理工类考“高等数学(一)”,经管类考“高等数学(二)”,法学类考“民法”,教育学类考“教育理论”,艺术类考“艺术概论”。迎考复习资料可在各地书店或网上购买。

四、 录取原则、方法及入学报到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从高分到低分的投档顺序,
按计划录取一志愿考生等;录取通知书将在 2021 年 1 月底前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规定的日期及事项到指定的地点(函授教学站点)入学报到,办理学籍注册等。

五、 学费标准及收缴
经省物价局核准,专升本文科类(含教育类、法学类)2000 元/学年、理工类(含经管类)2200 元/学年、艺术类 3200 元/学年(学制 2.5 年)。学费按学年收缴,教材费另计。

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学历,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七、 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层次  招生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入学考试科目  学习形式 
 专       科       起       点       升       本       科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2.5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函授 
秘书学  2.5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函授 
英语  2.5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业余 
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  2.5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函授 
小学教育  2.5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函授 
教育学  2.5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函授 
法学类  法学  2.5 政治、英语、民法  函授 
理工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函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函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函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函授 
经管类  财务管理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函授 
会计学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函授 
行政管理  2.5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函授 
艺术类  音乐学  2.5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业余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以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选拔计划

  2021年“专转本”本科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选拔计划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码,再按报考类别与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按报考类别,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报考类别、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对报考者专科所学专业及专业课程要求等。同一专业可以在不同的报考类别中招生。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院校学业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3.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转本”自主招生的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选拔方法

  1.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需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才可生效。

  2.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3.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高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3月5日前上报选拔录取名单。自2022年起不再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三)资格审核

  推荐学校负责对考生资格及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考生需符合推荐学校公布的推荐要求,以及接收院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推荐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退役士兵资格还须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审。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2.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专科入学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为准。

  3.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

  4.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了可以填报自主招生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同时兼报参加统一考试的省内院校(专业)。

  (五)报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凭身份证、考生在学校留存的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方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网上报名外,还须在本人所在院校填写推荐报名表并交纳照片。

  2.推荐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推荐学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公示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推荐学校还须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将同步公示自主选拔考生名单。

  4.推荐学校须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修改。

  5.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退役士兵证,在本人原毕业学校报名。

  (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自主招生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11日,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17日,逾期不予补报。

  (七)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或由推荐学校统一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细则》(苏教考成〔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自主招生的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实施。6所自主招生接收院校,应认真组织命题与评卷(面试)工作,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错误。要加强考试组织的规范化和试卷管理的安全保密,并做好考生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2.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4月上旬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推荐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推荐学校回复考生。

  3.参加自主招生的接收院校负责向推荐院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并在3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或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4.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5.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6号),考生报名时,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如果推荐学校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上传数据前集中支付即可。原推荐学校用于报名组织工作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划拨给各推荐院校。

  

帮帮网

与“江苏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推荐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2020年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

2023-05-26 02:05:49
江苏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江苏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属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曾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全国文明单位及获评首批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45

2023-05-25 09:59:39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2020年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学〔2019〕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2023-05-25 00:22:06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学院简介: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是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和连续多年的江苏省就业先进单位。学院发展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治学严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继续教育学院是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二级部门,主要从事成人继续教育工作,专科教学以工为主,

2023-05-27 20:27:47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学〔2019〕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1〕4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选拔计划

2023-05-27 20:23:13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创办于1958年,占地面积4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14600余人,已经形成以凤凰路校区为主体、以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和江苏中药科技园为两翼的“一主两翼”办学格

2023-05-26 01:36:26
江苏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4年江苏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014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型、互补、拓展的改革目标,体现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宗旨,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

2023-05-31 01:44:49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学院简介: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是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和连续多年的江苏省就业先进单位。学院发展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治学严谨,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继续教育学院是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二级部门,主要从事成人继续教育工作,专科教学以工为主,

2023-05-27 0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