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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3-05-15 00:38:46 | 帮帮网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2021年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帮帮网

  根据学校的申请,经我院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主考学校,调整为厦门医学院担任主考学校。

  二、2022年下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不再安排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实践环节及临床考核,由厦门医学院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及临床考核。

  三、已取得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含实践课程成绩及福建医科大学的临床考核成绩),仍由福建医科大学署印颁发毕业证书,其余考生由调整后的厦门医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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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2023-05-15 17:41:02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毕业预申请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5:00。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

2023-05-10 01:55:59
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021年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3-05-12 18:06:47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023-05-12 16:14:32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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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8:00至9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新生相片上传截止时间:9月10日17:30。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

2023-05-10 13:25:22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5日至16日将报名相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至00,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付款时间为3月3日3:00二.申请条件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05-12 09:50:23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

2023-05-12 00:54:39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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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转出(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023-05-15 17: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