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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2023-05-15 17:45:29 | 帮帮网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毕业预申请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5:00。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并缴费。

  2.上传材料并确认预申请

  考生完成网络预申请及缴费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鉴定表》、《确认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在预申请规定时间内将确认后的材料拍照上传平台,系统将以短信通知考生“已完成毕业申请步骤”。

  3.退款事宜

  预申请过程中,如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及时上传毕业生预申请相关材料的或经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材料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2个月内原缴费渠道统一原路退回。

  4.其他步骤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申请流程图》。

  5.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中“网上转考”和“非学历证书免考”两个模块将于12月9日—12月14日期间开放,考生可登录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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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2023-05-14 18:21:41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福建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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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 00:11:20
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福建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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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01:18:37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8:00至9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新生相片上传截止时间:9月10日17:30。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

2023-05-15 12:51:50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023-05-15 23:35:18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通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通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通告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下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确认工作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省际转考1.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8月23日—9月2日(不含双休日,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下同),省际转入确认时间为:9月15日—9月25日。2.省际

2023-05-12 11:06:20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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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毕业预申请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5:00。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

2023-05-10 01:55:59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一、考生转出(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023-05-13 20: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