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22:21:19 | 帮帮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二、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专业及课程限制报考情况
(一)报考听力类课程考试,限在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日语听说(课程代码00490)的考生,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
(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由经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四)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及部分专业的行业特殊性,公安管理学(专业代码030612TK)、护理(专业代码620201)、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艺术教育(专业代040105)等4个专科、本科专业所涉及到的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应就上述专业报考条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和报考办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查阅。
附件:1.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2.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3.2023年全国统编课程教材变化情况表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日9时至12月7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12月7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主考院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主考院校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考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报名办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网上申报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所报主考院校审核,考生须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本次网上报名。考生实践性环节报名后续事宜须按照所报主考院校详细安排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的最终结果及具体缴费、考核事项由主考院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与审核时间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如下。一、转考时间(一)转出时间安排1.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2.下半年转出申请时间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一、有考听力的课程及考试时间(一)全部考听力的课程。00593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2分钟;03547初级日语听力,听力考试时间29分钟。(二)部分考听力的课程(先考听力部分)。00602口译与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3分钟+现场评分;00734中外音乐欣赏,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共1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月14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登记时间为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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