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8 10:03:26 | 帮帮网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北京科技大学是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 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 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招生计划:2013年各专业来源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业余、函授。学制:高起本最短学习年限为5年,专升本、专科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
第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设立由院领导及招生、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十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人员。
第十一条 三支一扶和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凭有效证件并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学。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所招专升本专业不加试任何专业课。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投档考生的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录取且我校其它专业生源不足时,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相关分数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特别是专升本学生的大专学历证书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书面告知学生,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根据北京市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专业和层次按学年收取学费:
业余专科: 1860-2240元;
业余专升本: 2130-2440元;
业余高起本: 2030-2480元;
函授专科: 1590-2275元;
函授专升本: 1700-2600元;
函授高起本: 1855-2030元
具体学费标准,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教学、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校上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
上课时间:周六一天
E-mail: gczhaoban@163.com
校内办公地点: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综合楼106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北一里,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成人招生办。
邮编:100024
成人教育招生网址:http://cr.ust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65749120、65749093(兼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657491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 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82。
第三条 我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于北京考试报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了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学校免费咨询电话:400-690-4099,学校监督电话:010-89733498、62319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立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八条 北京地区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周六、日上课。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毕业最短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形式:我校以电话和群发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录取学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所报教学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www.cupae.cn)查询,或拨打学院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 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符合条件的,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以北京市当年审核标准执行。
2014年收费标准为:高起专:文史类:2088元/学年,理工类:3080元/学年;高起本:文史类:2030元/学年,理工类:2720元/学年;专升本:经管类:2436元/学年,理工类:2880元/学年。
第十八条 上课地点:
1、海淀教学点(校本部):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实验小楼一层;010-62330109、62330209;
2、朝阳教学点: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602室(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49466、64949464;
3、东城教学点: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9号(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010-65269469、65264039;
4、崇文教学点:永定门东街天坛南里12号,永定门城楼正东约200米(崇文卫生学校内);010-67018642;
5、大兴教学点: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北大街三段5号(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010-69251499、69222631;帮帮网
6、丰台教学点:北京市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010-68307336。
第九章 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62319699, 62314099
传 真:010-89733498
E-mail:zhaosheng@cupde.cn
网 址:http://www.cupae.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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