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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3-03-18 23:55:07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3010673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艺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3010690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53013326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2017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新生入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其余专业2017级新生入驻昆明杨林校区,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昆明杨林校区就读,四年级回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就读。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

学校今年招收的44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及专业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

三、录取规则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理工类专业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类专业按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三)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城乡规划”、“建筑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五)除“英语”、“商务英语”两个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六)上海市、浙江省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八)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生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十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按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2017年新生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招生前收费标准有调整,按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报到时一学年一次交清费用后才能注册。标准暂定如下:

(一)学科门类为文学、教育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资讯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泰语越南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12个专业收费标准为:14500元/生·学年。

(二)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14个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三)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11个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

(四)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7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

(五)住宿费标准: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

6人间:800元/生·学年。

2.普通宿舍:300元/生·学年。

注:杨林校区只有4人间学生公寓。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4316805(招就处)、64315177(党政办)、64315261(教务处)

传真:0871-64313233(招就处)、64315176(党政办)

网址:http://www.ynudcc.cn或 http://dcxy.ynu.edu.cn

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杨林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文轩路 邮编:651701

注: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办学和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我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含校区名称):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雨花路1577号;麻园校区:昆明市科业路32号。办学地点:昆明市。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十六个省(区)招收本科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使用过程中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省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择优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凡报考我院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统一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及部分在云南省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外(详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专业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文化考试结束后,我院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将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

第十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帮帮网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按文化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总分相加后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4.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第十九条 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条 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传真: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举报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院校网址:www.ynar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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