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12:06:06 | 帮帮网
一、办理时间
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
二、办理要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三、注意事项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7年4月辽宁省自考成绩复核事项的通知申请复核的考生可须5月31日至6月2日,持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7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到本人自考所在地招考办(联系电话)报名申请复核,填写《自考分数复核申请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下半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如下:一、网上申请转出的
2017年4月辽宁省自考成绩复核事项的通知申请复核的考生可须5月31日至6月2日,持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7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到本人自考所在地招考办(联系电话)报名申请复核,填写《自考分数复核申请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8年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如下:一、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辽宁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辽宁省自学考试是辽宁省本科和专科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报考。那么,辽宁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介绍辽宁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情况。二、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具体日期以当年考试报名公告为准。2.报名期限约为40天左右,但期限可能因当年考试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3.报名时间一般从上午8点开始,报名结束时间为晚上11点。三、报名方式1.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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