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23:16:22 | 帮帮网
一、办理时间
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
二、办理要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三、注意事项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鉴于我省成人学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2月8日,故考虑到部分考生的需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延后到2022年12月9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9日22点,特此通知。
2017年下半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如下:一、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5日。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二、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各市转出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如下:沈阳:8月23日-24日大连:下半年
2018年辽宁省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8年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如下:一、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上半年:2018年1月18日-24日,下半年:2018年8月13日-19日。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在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二、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各市转出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沈阳: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 关于辽宁省调整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的通知
辽宁自考考试时间2023本文主要介绍了2023年辽宁自考考试的时间安排,内容包括自考考试的考试时间、考试计划和考试安排等,旨在帮助考生们更好地了解2023年辽宁自考考试的具体安排,以便于更好地准备考试。一、2023年辽宁自考考试的考试时间2023年辽宁自考考试安排将从2023年3月开始,一共分为春季和秋季两季,春季考试将于2023年3月20日4月24日期间进行,秋季考试将于2023年9月10
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一、办理时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二、办理要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关于辽宁省调整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2018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课程免考须知2018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现将课程免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一、登录方式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考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网上服务平台”)。2.考生登录自考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自考网上服务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一、申请条件辽宁省自考老考生(“老考生”,指已取得过辽宁省自考准考证号的考生)需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可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二、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或户口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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