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22:19:49 | 帮帮网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北京林业大学,英文译名为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建设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 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一所以林学、生物学、林业工程学为特色,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第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四条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2014年度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在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等学科门类。包含本科、专升本、专科。各专业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函授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根据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而定,业余或函授形式的高起本为5年、高起专为2.5年、专升本为3年。上课或辅导时间:业余一般安排周六、周日或平时晚上;函授时间由各函授站(分院)制定,每年集中面授两次。
第七条 在北京招收的艺术类学生须报名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加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14年9月14日(周日)进行(考生在区县招办复核后须到我校报名);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八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九条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报考时一般应选择相应教学站(点),就近入学学习;各专业上课地点详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近的教学站点。
第十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招生部门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对于林业、水利等艰苦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学校可依据相关政策向当地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申请适当降分投档。符合免试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第十二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四条 夜大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函授站(点)各专业学费标准参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函授站点。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和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7947。
第十七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39信箱),邮政编码:100083。 咨询电话:(010)62338052 传真:(010)62338051;网址:http://bjfucj.bjfu.edu.cn/; Email:blczb@163.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7月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 Social Administr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二、 学院国标代码:14139
三、 办学层次:高升专
四、 学习形式:业余帮帮网
五、 学制:两年半
六、 办学地址:北京东燕郊燕灵路2号
七、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4年我院招生专业:社会工作(文史类)、民政管理(文史类)
八、 考生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报考我院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各类中专、技校、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
九、 录取规则 :
1、 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考试院成招办调剂录取。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4、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将免试入学。
5、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6、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通知书上标定的办学地点报到和注册,对逾期七日未报到、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专业:第一年:2050元/人;第二年:2080元/人;第三年:1080元/人。
民政管理专业:第一年:2160元/人;第二年:1990元/人;第三年:1030元/人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1719 010-61595417 010-61595416
学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成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163.com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10-61591712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北京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从
201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为了确保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有效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招生对象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第二条报考条件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
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化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化工大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全
2014年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
2014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2023-06-01 02:10:09
2023-05-11 18:37:54
2023-04-04 15:52:32
2023-09-03 21:21:16
2023-04-09 17:45:19
2023-04-04 01: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