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 16:45:18 | 帮帮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 院校国标代码:10005
第三条 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八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九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十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6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对于内蒙古籍考生,学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籍考生,由浙江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参照浙江教育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浙江籍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按照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九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
第二十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部分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考生(不含浙江籍)英语口语成绩应在良好及以上(北京考生须达到4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二十三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五章 招生咨询与投诉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总则
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机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医学部主要负责人、主管本科生教学及研究生教学的主任、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科专家及医学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战略、总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本科生教学及研究生教学的主任担任副组长,在部务会和医学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工作。
2.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医学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3.医学部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医学部招生总体规划;
(2)拟定招生计划;
(3)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选派、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4)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
(6)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
三、计划与录取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部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医学部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3.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
6.医学部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医学部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7.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
9.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等级要求为A、A。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照顾分)后等级。
10.医学部在浙江省的选考科目要求:英语(医学英语)和护理学专业不限选考科目;其余专业要求为物理、化学,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11.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录取依据教育部及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12.护理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13.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14.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按照当年同类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四、附则
1.根据国家政策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开展自主招生等工作。
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4.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帮帮网
5.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6.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02223,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监督电话:82801235
网址:http://www.bjmu.edu.cn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7.本细则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8.本细则经北京大学医学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北京大学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部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准确定位合理报考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共有两点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变化一,实施艺术类招生志愿设置、录取方式改革。变化二,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合并。详见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简表。针对今年高考志愿的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个人成绩准确定位6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已发布了高考成绩。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2019年北京市高考考生分数分布,要记录个人成绩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实施大类招生实行专业零调剂——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办主任马进喜摘要北航2019年继续实行大类招生,招生专业设置与2018年完全相同,招生计划与2018年基本持平。北航的大类招生将传统的73个专业方向,依据北航自身发展特点和各专业方向之间的关联情况,整合成为航空航天类、信息类、理科类和人文社科类四个大类招生专业。2019年北航继续实行专业零调剂,如果报满志愿,可以百分之百
北京大学萌猫来袭满足你所有的少女心(图)秋日暖阳,习习凉意。你是否感到茕茕孑立的孤独,或是日渐消瘦的惆怅?抑或亲朋远离的惆怅?一大堆猫咪袭来,瞬间让你倍感温馨。这些秋日的精灵,把最温柔的爱和温暖送给你!燕园的猫,可以满足你所有的少女心,它们静若处子,也可健步如飞,一丝狡黠,五分天真,十点优雅,穿行在校园,休憩在草坪,突现于课堂,卧靠在台基。校园的一草一木,因它们而煜煜生辉。当它睁开双眸,清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业无级差北京本一批“零调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为国家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外贸人才。近日,该校法学院副院长冯辉和招办副主任顾新宇接受《2019高考情报局》采访,分享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及今年的招生政策。“专业+外语”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顾新宇表示,对外经贸大学成立于1
2023-06-13 12:25:02
2023-08-03 03:36:07
2023-06-12 09:20:42
2023-05-10 13:39:04
2023-04-24 17:17:52
2023-04-13 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