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

2024-09-25 09:59:03 | 帮帮网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帮帮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

1、外籍人在天津上 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者(包括专升本) 户口可以落在这

2、在天津买房子 必须是新房 价格必须是100万以上的 房子买了产权证到手以后可以办户口 但是是蓝印户口 三年之后变为红户口 (因为是怕你一买完房子就卖掉)

3、 开公司 注册一家600万元以上的公司 三年之后可以办下来 钱我就不说了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及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公户[1994]506号),现对我市从外省市引进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一、蓝印户口范围

本市各单位(含驻津单位)从外省市引进,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没有职称但确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报蓝印户口。

二、申报蓝印户口,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二)单位填写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单位聘用(任)证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本人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其专业水平、突出贡献的文字材料。

三、蓝印户口的审批

凡用人单位引进、聘用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单位需认真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经领导签批后,加盖公章,整卷呈报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批。市人事局批准后,批件退原单位。由本人持《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个人申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原户口所在地启藉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蓝印户口。

四、蓝印户口的复验

持蓝印户口人员须从第二年起在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复验。复验前应由用人单位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复核同意后由本人持《蓝印户口簿》和《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并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复验。

五、持蓝印户口的人员辞职或解聘的,用人单位应报市人事局审核。出具证明,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蓝印户口手续。

六、取得蓝印户口满四年以上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扩展资料:
帮帮网

天津落户相关报道: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1天吸引30万人

直接落户、买房不限购、人才引进最高给予千万元奖励。5月16日,天津市发布“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在人才创新创业、落户、安居等方面,给出了新的吸引政策,为人才在天津创业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吸附各类人才的磁石。计划支持领军人才创业、扶持高端人才创业、培育新型企业家,并从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成长期贷款大比例贴息、按贡献给予人才资金奖励等三方面推动人才创业。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来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产业化前景创新成果,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高端人才创办且稳定运行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按企业贷款额度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贡献突出的,经认定给予高端人才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同时,天津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到2020年,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0000名优秀企业家。

此外,计划在支持人才离岗创业方面,明确了离岗创业5年内,原单位应当为其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依法可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让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无顾虑。

急需型人才企业自定落户条件

为吸引、聚集大量人才到天津发展,天津对人才落户制度进行了改革,落户条件放宽、门槛降低。

根据计划,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人才,则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

与此同时,来津人才可自主选择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符合条件允许自建人才公寓

在住房方面,天津允许各区、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天津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不限购。

对引进顶尖和领军人才的随迁家属,提供精准服务,其父母享受医疗保障转诊关系接续等优先医疗待遇;对随迁配偶,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对随迁子女入园入学,由教育部门按照人才需求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此外,鼓励举荐人才,对经天津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外人才工作站,每年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对聘请的招才引智服务专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举荐人才,按照引进人才的层次,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人民网-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1天吸引30万人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

洛阳的学生去天津上高中一般都去那所学校?

你说的是到天津借读吧?你从哪了解的?你没有天津户口就是在天津上到高三也要回到原籍参加高考

内 容 概 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 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 本方案从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内 容 全 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中〔2009〕10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企业办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从2009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入学与学籍
第四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出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后办理入学。未参加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第五条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凡因故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时间原则在15日以内),并提交有关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若到期后仍不能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未经批准超过两个月内不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同时取得由市教委统一编排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学籍号由“级号”两位、“区号”两位、“校号”两位、“学生号”三位,共计九位数字组成。
第七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已经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
往年参加升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报到的;
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八条 市教委将于开学后30日内发放高中一年级新生学籍底册,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学籍底册后30日内将高中一年级的学籍复核情况报送市教委。
第九条 招收外籍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日内,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备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内日,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语言民族处备案。
第二章 转学
第十条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在本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必须经市教委批准。高一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流程为:由接收学校负责开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五份,并填写好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再依次由学籍校和学籍校所属区县教育局盖章同意后,送至转入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审批,由转入校所属区县教育局负责报市教委审批。经市教委批准后的转学学生将重新编发新学籍号,原学籍号废止。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
第十二条 本市转往外省市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流程为:由学籍校开具转学证明,并向所属区县教育局申报,所属区县教育局负责报市教委审批。经批准后将由市教委开具统一格式的学籍证明,同时取消其学籍,原学籍号废止。
第十三条 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本市的办理流程为: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转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联系转学,有接收能力的高中学校对其相关转学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经区县教育局审查合格统一报送市教委备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入,其办理时间及学生家长需提供的转学材料分别为:
(一)天津市常住户口学生转入:办理时间应截止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所需材料: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一份;原学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一份(学籍管理已下放到地市级的省份,可以由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信。)
(二)天津市蓝印户口学生转入:办理时间、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按《关于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我市建立高中学籍的说明》执行。
(三)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入: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学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时间与本市常住户口转入相同。所需材料在本市常住户口转入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增加暂住证复印件一份。
第十四条 外省转入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转入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接收学校必须确保班容量允许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外省学生转入。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艺体类高中学校的学生、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不得转入到普通高中学校。
第十六条 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自愿转入到中职类学校的,转出校要报送到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各区县统一上报市教委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第三章 借读
第十八条 借读是指取得某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校保留学籍的前提下,到其他学校就读。借读生离开借读学校时,由借读学校发给借读证明,注明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
本市在籍学生不允许在本市其他学校借读。
第十九条 在本市有居住条件的外省市户口的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本市借读:
(一)父母双方因公出国工作半年以上,有派出所证明信,学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亲属监护的;
(二)父母双方工作流动性较大,有工作单位证明,学生需要由住在本市的亲属监护的;
(三)有本市居住地公安机关暂住证明的外省市学生。
第二十条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普通高中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或暂住证明或派出所证明。
(二)学生学籍所在省级(学籍已下放到地市级的,需提供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在外省借读的证明。
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联系本市高中借读,经学校同意接收后负责将相关材料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并报送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到外省市借读的,经学籍校和外省接收校双方同意后,可在学籍校提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在外省市借读超过一学年,应到学籍校续办借读手续。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借读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在外省市借读的学生最迟于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末返回学籍校,并持有外省借读学校开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出国、休学、复学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因病每学期累计休假超过30天仍不能到校坚持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申请休学者,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持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假条、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处方等相关材料,由学校核准后报送区县教育局,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患有传染病或有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可责令其休学,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内凭区县级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最长两年。除学生本人身体以外的其他原因,一般不准休学。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应持学校的休学证明和区县级医疗机构康复证明以及家长的书面复学申请,向学校提出复学,由学校核准报送区县教育局,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办理出国的学生应将护照复印件和家长申请上交学校,经区县教育局报送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 已出国的学生两年之内可以返还,家长将恢复学籍申请上交学校,经区县教育局报送市教委备案后,方可恢复学籍。未经备案的学生不得恢复学籍。
第二十八条 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再办理休、复学手续。
第五章 退学
第二十九条 普通高中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需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区县教育局批准办理退学手续。退学学生由市教委注销其学籍,原学籍号废止。
第三十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局批准后,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学校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一)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二)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续办休学手续的;
(三)在外省市借读超过一学年,未续办借读手续的。
第六章 学业成绩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并将学业修习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第三十二条 本市转学在原校修习的学分,经转入学校审查核实后,予以认定。外省市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按津教委中[2008]29号《关于做好由外省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三条 评价要体现对学生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需由市教委负责在适当时期予以发布。
第三十四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的考核评价,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升级、留级和跳级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获得本学年规定学分,方可升级。
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中原则上不留级。确因无法跟班学习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及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批准方可留级。比例不得超过2%。
第三十七条 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已提前达到上一年级学力程度,如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可予跳级学习,并报市教委备案。
第八章 毕业
第三十八条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
普通高中学生须在每学年、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达28分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44学分,并在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达到D级以上(不含D级)。
第三十九条 达到毕业标准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市教委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 普通高中学生中途退学的,为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由全市统一印制)。
第四十一条 学习期满未达到毕业标准者,由学校发给其结业证书(全市统一印制)。不得留级重读。
第四十二条 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损坏不予换发。需要学历证明时,本人可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报区县教育局核准,再由区县教育局报市教委开具学历证明信。
第九章 奖惩与处分
第四十三条 为鼓励普通高中学生进步,对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要给予鼓励。
第四十四条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和其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的,要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在校生依法被劳教、少管、判刑的,可予以开除学籍。对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除需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外,还需上报所属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上报市教委注消学籍。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要将处分结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六条 对受处分的学生经过帮助教育确有悔改的,经学校校务会研究,校长批准后可给予撤消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
第十章 健全管理机制
第四十七条 各区县教育局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批评和处分。
第四十八条 学生学籍档案材料必须按时填写。学生学籍档案册要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且每学期期末将学籍档案材料整理一次。有关学生学籍变动证明材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阅。新生花名册、毕业生花名册等材料需认真装订成册,永久保存。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执行之日起,1997年1月印发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津教中字[1997]2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市教委中学处负责解释。
要在天津买房需要一次性付款,市区大概80万/套,郊县60万/套,要办要快,不然到孩子上高二在办就晚了。

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

没有天津户口,怎么能让孩子在天津上学?

帮帮网(https://www.bbsh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没有天津户口,怎么能让孩子在天津上学?的相关内容。

首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孩子如果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那么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的子女可以申请在天津接收义务教育,也就是可以上小学和初中,这种情况孩子的父母需要有居住证、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本人就业证明和子女预防接种证件等内容,这个情况大部分在津就业的非津籍的人员都应该满足,所以孩子在天津接收义务教育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不能参加中考,在初中毕业后无法上普通高中。

那么如果孩子在高中阶段想在天津就读呢?2018年开始没有天津户口就无法参加中考,那么也就无法就读普通高中,只能在天津借读;因为无法在津参加高考,需回原籍所在地,最好提前和原籍的高中联系好,看最晚什么时候回去插班,早作打算。

当然如果您符合统招本科毕业35周岁以下或者统招研究生毕业45周岁以下的条件的话,可以考虑在天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那么子女就可以随迁到天津,参加天津的中考和高考了。

以上就是帮帮网为大家带来的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帮帮网:www.bbsh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本科生怎么申请落户天津”相关推荐
杭州积分落户怎么落户
杭州积分落户怎么落户

杭州积分落户怎么落户凡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均可申请积分落户。杭州积分落户申请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2、年满18周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满足以上条件的市民向各街(镇)服务(办事)中心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的积分

2024-07-01 23:48:59
高考海南和天津落户哪个好
高考海南和天津落户哪个好

高考海南和天津落户哪个好海南更有优势。海南独有的高考转换分形式,再加上自贸港的建设引进各大世界名校,其中多所世界驰名学校,已纷纷落户海南,使得海南的教育质量蹭蹭蹭的上涨,这两项足以和天津高考平分秋色。天津的教育质量是没得说,985,211的知名大学,以及教学资源浑厚的师资力量,让不少家长闻香而来,纷纷给自家孩子办理天津落户,参与天津的高考,当然天津是高考天堂,但殊不知另一位

2024-06-22 10:27:56
自考本科免试科目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免试科目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免考是指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辍学生).退学生)申请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那么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

2023-09-26 16:34:35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免考是指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辍学生).退学生)申请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那么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

2023-10-23 06:32:16
天津自考本科考什么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天津自考本科考什么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天津自考本科不用参加入学考试,即可选择学校和专业;天津自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科目的课程考试;完成学校规定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试后,学生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申请天津自考本科毕业。天津自考本科专业有项目管理、金融管理、经济学、企业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停考过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动画、

2023-09-27 19:43:40
天津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天津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天津自考本科不用参加入学考试,即可选择学校和专业;天津自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科目的课程考试;完成学校规定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试后,学生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申请天津自考本科毕业。天津自考本科专业有项目管理、金融管理、经济学、企业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停考过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动画、

2023-10-06 20:31:47
天津自考本科考哪些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天津自考本科考哪些科目 请问天津自考本科怎么考?

天津自考有哪些课程?天津自考有哪些课程?不同专业的考试时间可以参考自考教育考试网站。天津自考课程设置分为:1、天津自考课程的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2

2023-10-14 04:03:55
自考本科怎样免考科目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怎样免考科目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免考是指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辍学生).退学生)申请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那么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

2023-10-15 15: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