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03:20:10 | 帮帮网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9年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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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云南省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测试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评价方式,共420分。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量化分数为: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满分为220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量化等第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面试大纲等内容见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相关文件公布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数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而成;
3.对录取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数学、英语、通用技术、语文顺序依次比较单个方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减免
住宿费标准
减免
十四、资助政策
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减免其在本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这些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录取结果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举报电话:021-5674522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p.edu.cn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
咨询电话:021-68159612、021-56996297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保山市招办建档立卡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报考,考生必须在单招报考前完成资格审核。
2.被本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拟录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考生完成拟录确认后,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
3.我校将于2019年7月办理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预录考生的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校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优先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其毕业后顺利就业。
5.被本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6.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7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帮帮网
电话:(0871)65918264(兼传真)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交通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7成为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云南大学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交通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交通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三、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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