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招生章程

2023-05-27 16:26:28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3010681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院校类型:综合
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2497隶属于:上海市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高职(专科)

三年

10

只招理科考生,男女不限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云南省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测试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评价方式,共420分。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量化分数为: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满分为220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量化等第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面试大纲等内容见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相关文件公布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数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总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而成;

3.对录取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数学、英语、通用技术、语文顺序依次比较单个方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减免

住宿费标准

减免

十四、资助政策

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减免其在本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这些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录取结果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举报电话:021-5674522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p.edu.cn帮帮网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

咨询电话:021-68159612、021-56996297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保山市招办建档立卡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报考,考生必须在单招报考前完成资格审核。

2.被本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拟录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考生完成拟录确认后,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

3.我校将于2019年7月办理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预录考生的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校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优先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其毕业后顺利就业。

5.被本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6.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一、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国标代码:13330

三、学校校址:学校实行两校区办学,校址为:

1.海源校区: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 邮编:650106

2.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 邮编:651701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六、各省市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我校历年招生情况和各省、市高考报名情况而定。分省录取名额可视该省报考情况,结合学校预留计划数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进行调整。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本科(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排序,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满足,再按分数高低安排其他专业志愿录取,若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①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②若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该省其他本科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或联考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③对未组织统考或联考摄影专业的省份,其专业成绩认可该省美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④针对云南省广播电视编导和摄影专业,专业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和美术普类校考成绩。录取时,以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专业合格线为标准,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政策为准。

4、凡学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十、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英语、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4500元/生·年 四人间: 3000元/生·年 六人间: 200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工程造价法学 15000元/生·年
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物联网工程 16000元/生·年
金融学(新增专业) 19800元/生·年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3000元/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新增专业) 29800元/生·年
十一、证书发放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其他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871-68301010、68301665(兼传真),网址:http://www.ynnubs.com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