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18:39:47 | 帮帮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7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264(兼传真)
云南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城东南部雨花大学城片区内。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
云南大学现有26个学院、13个研究机构、1个公共课教学部;有本科专业94个,涵盖了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教育、艺术等学科门类。
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2.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20个;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3.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即“分数清”原则)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帮帮网
3.浙江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浙江省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规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5.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国际政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对于外语成绩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
9.“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学”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10.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必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11.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汉语言文学、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旅游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参加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文秘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方向为计算机及应用教育。
1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3.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14.我校2017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5.按照云南省气象局与云南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我校2017年面向云南省定向招收5名大气科学专业本科生,具体要求见《云南大学2017年大气科学专业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五、学费标准
1.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收费;三、四年级,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六、入学
1.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17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5.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
1.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zsb.yn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联系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65939873
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云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
2.今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共七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共四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我校艺术类招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以及湖北省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将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并以校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凡收到云南大学专业合格证(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应专业。其余各省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以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
5.若本招生章程内容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zsb.yn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联系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65939873
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7成为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云南大学
云南中医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2017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新生入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其余专业2017级新生入驻昆明杨林校区,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昆明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一、学校全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二、国标代码:13330三、学校校址:学校实行两校区办学,校址为:1.海源校区: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邮编:6501062.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邮编:651701
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办学和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第二条我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全称:云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7成为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2016年被列入国家“一省一校”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7成为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2017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新生入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其余专业2017级新生入驻昆明杨林校区,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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