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04:54:09 | 帮帮网
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可以折算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创新创业中心,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分中心和分基地,形成校级指导、中心统筹、学院执行的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指导,设立优秀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明确将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作为岗位评聘和晋升重要指标,对教师开展创业教育的教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加大经费投入,年均投入近600万元,设立科技创新与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团队资助等专项经费和创新创业奖学金。
构建课程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育人相融合。加强创业教育“第一课堂”建设,将科技创新作为必修环节纳入本科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完成不少于8个创新创业学分。开设《创业管理》《创业融资及财务分析》《商业计划书撰写》等90余门课程,编写《创业政策指南》《大学生创业教育教程》等教材。开设《新生研讨课》,邀请知名教授围绕学科前沿、交叉学科、创新创业等专题向一年级学生授课,每年授课60余门、覆盖3500余人。组织《创业实务》系列培训,举办“初创企业法律及知识产权”“产品设计及开发”等主题讲座,提高学生解决创业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研究,《基于创业计划竞赛的北京市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等获评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
搭建活动平台,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育人相融合。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大学生自然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8家创新基地,工程实践创新基地、信息工程创新实践基获评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打造创业体验日、创学堂、贝壳天使实战营、创业Pa等四大品牌项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增加学生直观体验。设计三级“递进式”实训体系,完善“初级”“中级”“高级”进阶培训内容,满足学生不同阶段的知识和实践需求。
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协同育人相融合。先后与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167个,联合培养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聘请校友、专家、企业家等开展集中辅导、“一对一”项目跟踪。引入企业、校友资源,建立专项创业基金,支持学生实体创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孵化器战略合作,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完善的综合服务及专业服务。2015年学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是教育部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第三条 颁发证书: 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帮帮网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
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类中,外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经济学类由于专业类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无排序原则,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进档后的录取办法依照第十四条,若考生分数、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参照等级,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B+、AB+、B+B+。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或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在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3164 0312-7525336(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zs/
E-mail:ncepu_z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
北京科技大学以“四个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
北京科技大学以“四个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
北京:准确定位合理报考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共有两点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变化一,实施艺术类招生志愿设置、录取方式改革。变化二,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合并。详见2019年高考统招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简表。针对今年高考志愿的变化,考生在填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个人成绩准确定位6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已发布了高考成绩。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2019年北京市高考考生分数分布,要记录个人成绩
北京:高招录取启动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19年高招录取将于7月6日至30日进行。主要日程安排录取:分批次(类型)、按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北京市实际情况,今年北京市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分批次(类型)、按志愿录取的模式,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参加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当前批次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高校计划未完成时,将根
北京科技大学以“四个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
北京科技大学以“四个融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北京科技大学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和文化引领,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综合改革相融合。制定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
北京:高招本科普通批次今年录取29423人在2017年将本科二、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的基础上,今年本市将本科一、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考生和招生院校对此反映良好。记者昨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本市本科普通批次共录取考生29423人,其中文科6762人,理科22661人。据介绍,今年全国共有601所院校在北京参加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由于生源情况良好,部分高校增加了在京招生计划。同时,高分落档
2023-06-13 12:25:02
2023-08-03 03:36:07
2023-06-12 09:20:42
2023-05-10 13:39:04
2023-04-24 17:17:52
2023-04-13 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