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2023-05-25 14:49:30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0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院校类型:财经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二胡、小提琴、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同分排序原则:

文史、理工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艺文、体文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艺理、体理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⑸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也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⑹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⑺对于浙江省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⑻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⑼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作为参考,对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进行口语、听力的测试。

⑾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⑿单科成绩无要求。

⒀男女比例不限。

⒁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类专业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2017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国14个省(市、区),详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全年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地统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吴建社,职务:院党委书记

第十三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942477

E-mall:zsb@sxu.edu.cn

网 址:http://www.sdsy.sxu.edu.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902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严重影响学习的疾病的考生。

第六条 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第七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帮帮网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后,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音艺术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开设声乐招考方向。

6、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男女计划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8、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9、校考专业如涉及当地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

第十条 浙江、上海招生各专业对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不限。江苏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专升本”、“对口升学”录取时,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授权签发人为学校校长王建国。

第十三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和爱心助学基金等。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

第十六条 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2772157

学校网址:www.cusx.edu.cn或www.arft.net

电子邮箱:sxcmxyzsb@163.com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邮政编码:030619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3.办学性质:公办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办学形式:全日制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7.学院代码:13694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付剑;职务:院长二、招生录取规则1.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2023-05-26 14:53:06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2023-05-27 22:56:25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118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

2023-05-28 08:53:01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2.学校代码:511893.办学层次:本科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形式:全日制6.办学性质:公办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常建忠职务:院长8.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二、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其它特殊要

2023-05-28 01:09:23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2023-05-28 09:56:39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2023-05-31 20:40:53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76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邮政编码:030031联系电话:0351-78205557820666传真电话:0351-7820636网址:http://www.sxbac.net.cn录取通知

2023-05-28 12:54:42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地址: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南中

2023-05-24 20: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