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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3-05-25 14:08:29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0058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体育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0071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各省录取分数线

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各省录取分数线

省市

名称

录取批次

理    工

文    史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省控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省控线

理工

文史

一批

二批

一批

二批

北  京

本科批

565

538

549.8

527

423

 

 

 

559

480

10

 

天  津

本科批

597

539

554.1

551

400

558

525

531

500

428

926

120

软件工程

582

547

556.3

 

 

 

35

 

中外合作

546

528

535.4

 

 

 

50

 

联合培养

476

454

462.8

 

 

 

40

 

河  北

提前批A

579

568

571.4

502

379

 

 

 

549

461

35

 

贫困专项

593

587

589.7

 

 

 

10

 

一批

606

587

590.3

604

598

600.3

148

16

山  西

一批A

552

539

543.9

507

432

 

 

 

542

481

13

 

一批B

568

537

543.8

 

 

 

150

 

二批A

523

508

511.5

549

543

544.5

25

12

内蒙古

一批

576

526

557.6

477

352

587

549

570.4

522

436

185

18

一批B(预科)

515

504

508.8

 

 

 

14

 

二批

531

489

510.6

 

 

 

40

 

辽  宁

本科批

589

574

577.4

512

369

594

585

588

564

482

57

8

吉  林

一批

568

547

553.8

530

350

 

 

 

544

372

35

 

黑龙江

贫困专项

562

554

557.2

477

372

 帮帮网

 

 

500

424

10

 

一批A

584

573

576.9

556

547

550.9

54

10

一批B

541

518

529.9

 

 

 

22

 

上  海

本科批

491

460

470.6

503

403

 

 

 

 

 

10

 

江  苏

一批

386

363

367.9

345

307

 

 

 

339

277

76

 

浙  江

本科批

630

596

603.4

595

496

 

 

 

 

 

93

 

安  徽

贫困专项

570

562

563.9

496

426

 

 

 

550

504

12

 

一批

585

564

568.2

 

 

 

165

 

二批

528

510

516.2

574

567

571

38

10

福  建

一批

557

540

545.3

493

393

 

 

 

550

464

105

 

二批

506

494

499.2

560

551

553.8

10

11

江  西

一批

565

553

556.8

522

449

 

 

 

558

502

33

 

二批

559

544

549.7

570

565

568.1

58

10

山  东

本科批

596

582

585.3

514

443

582

576

578.5

542

503

153

12

软件工程

590

584

585.8

 

 

 

15

 

中外合作

583

567

571.2

 

 

 

28

 

河  南

贫困专项

576

566

568.9

502

385

 

 

 

536

447

15

 

一批

590

575

579.2

576

566

569.9

236

29

二批

538

515

522.5

 

 

 

20

 

湖  北

一批

569

554

559.1

505

388

578

567

569.8

542

445

67

10

湖  南

一批

580

559

563.6

500

448

593

587

588.9

553

523

60

8

一批(中外)

554

542

545.2

 

 

 

12

 

广  东

本科批

542

521

528.6

495

390

 

 

 

546

455

70

 

广  西

一批

588

561

567.8

509

347

567

548

553.3

521

388

81

9

海  南

一批B

682

642

656.4

603

539

 

 

 

654

593

40

 

重  庆

贫困专项

567

552

561.2

525

435

 

 

 

545

458

5

 

一批

586

565

572.7

 

 

 

31

 

二批

551

527

535.7

 

 

 

21

 

四  川

一批

631

602

607.5

547

459

571

566

568.4

540

472

102

13

贵  州

贫困专项

526

515

518.4

470

369

566

564

565

542

453

13

4

一批

555

519

526.9

586

565

569.7

217

23

一批(软件)

545

532

538.5

 

 

 

15

 

云  南

一批

591

565

572

535

435

 

 

 

560

480

107

 

二批

565

540

546.1

580

566

571.4

32

15

陕  西

贫困专项

564

546

550

468

363

 

 

 

518

400

19

 

一批

566

549

554.2

577

567

570.4

66

12

甘  肃

贫困专项

508

503

505.2

470

366

 

 

 

519

400

5

 

一批

537

519

523.7

 

 

 

66

 

二批

520

490

496

537

530

532.9

66

20

青  海

贫困专项

452

438

435.2

407

376

 

 

 

488

444

5

 

一批

487

442

450.3

 

 

 

19

 

二批

453

414

426

 

 

 

18

 

宁  夏

一批

530

493

504.6

457

381

 

 

 

538

455

42

 

新  疆

南疆单列

476

476

476

450

326

519

516

517.5

510

387

1

2

定向

428

425

426.5

487

487

487

2

1

二批

513

477

485.2

540

531

533.8

44

9

预科

410

387

394

365

284

474

433

443.3

408

338

17

11

预科(南疆)

401

373

385

 

 

 

8

 

内高班

普通类

524

481

496.7

480

402

 

 

 

 

 

3

 

单列

440

419

423.4

422

349

449

446

447.9

436

348

12

4

单列(四年)

392

383

385.1

384

315

439

407

423.1

406

338

7

3

西  藏

贫困专项

500

330

418.7

325

 

 

 

 

 

 

3

 

一批

528

498

513.1

425

507

500

502.3

420

10

3

一批(区内)

450

333

352.9

325

369

361

365

350

9

3

天津体育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11个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8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2018年当地的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报名填报的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s.edu.cn E-mail: zhb@tjus.edu.cn

咨询电话:022—23015120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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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校代码:13

2023-03-16 06:24:20
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天津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2023-06-01 09:33:52
艺考备考:天津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艺考备考:天津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艺考备考:天津音乐学院2019年录取分数线2020年各地艺考正在进行中,目前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已经结束,并已经公布了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并开通了成绩查询入口。整理了各大音乐类院校2019年录取分数线,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

2023-05-28 02:35:28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第三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

2023-05-25 01: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