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4 21:26:34 | 帮帮网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毕业预申请时间:12月9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5:00。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并缴费。
2.上传材料并确认预申请
考生完成网络预申请及缴费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鉴定表》、《确认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在预申请规定时间内将确认后的材料拍照上传平台,系统将以短信通知考生“已完成毕业申请步骤”。
3.退款事宜
预申请过程中,如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及时上传毕业生预申请相关材料的或经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材料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2个月内原缴费渠道统一原路退回。
4.其他步骤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申请流程图》。
5.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中“网上转考”和“非学历证书免考”两个模块将于12月9日—12月14日期间开放,考生可登录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8:00至9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新生相片上传截止时间:9月10日17:30。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关于变更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唐山市部分自学考试考点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的师生健康,经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决定将原“唐山市路南区实验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考点(增盛东街1号);原“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第五十四中学(主校区)(西山道262号)”考点。考生
关于公布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经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现将2022年4月份考试涉及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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