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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2023-05-13 23:20:16 | 帮帮网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帮帮网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

  2月27日9:00至3月6日18:00。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及缴费方式。

  报考: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网上报考,考生可在报考期间内选择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zk1.gxeea.cn:8001/login/login.html,下同)进行报考,也可选择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后再进行报考。

  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2)。

  缴费:考生在选择完考试课程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等方式缴纳本次考试报考费用,费用缴纳完成后注意点击系统或APP所提示的“确认”按钮。如在支付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771-2839262。

  (二)确认个人联系方式。

  新、老考生在本次考试报考时均须确认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本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方式,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不准确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更正个人基本信息。

  如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居民身份证号码非18位的,必须先申请身份证号码升位,否则将无法报考。请相关考生就近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提交个人基本信息更正申请。

  (四)选择和更换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全区14个设区市均安排有市直考点,社会考生可选择市直考点作为考试地点,专本衔接考生、网络助学考生、助学班考生可选择市直或高校考点作为考试地点。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考试地点,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绘画类、制图类、面试类等特殊课程考试地点由我院统筹安排(见附件3)。

  (五)课程报考费用。

  课程报考费为40元/门,部分特殊课程报考费为70元/门。在本次考试报考结束前,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更换已缴费成功的课程,报考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换。报考费一旦缴纳成功后,不予退还。

  三、打印准考证

  3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原农行自考卡、旧版过塑型准考证不可作为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殊课程考试时间按当次考试有关办法执行(各时段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4)。

  五、成绩公布

  预计5月12日9:00后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

  附件:1.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广西自考”手机APP操作说明

  3.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地点安排表

  4.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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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5-09 1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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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月14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登记时间为2月14

2023-05-06 12: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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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9: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