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06:03:55 | 帮帮网
我省原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2日10:00开始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缴费完毕的考生,无需复试,在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 也就是说,1月7日对应4月1日移动。 1月8日对应4月2日的并进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程序查询当时的所有考试成绩。 具体安排请注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二)考绩申请
1 .办理复试手续的考生对本人所在科室成绩有异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证向参加考试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试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应在本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0和000、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检申请的成绩复检,复验答案有无漏分、漏分、漏分
2 .复核结果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核后,复核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复核后发现分数错误,书面通知考生(通过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发送); 考生也可以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试验室咨询审查结果
地点五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待违纪考生,并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广大考生一定要诚信考试
违章处理前置通知书和违章处理决定书,根据考生在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确认的手机和通讯地址邮寄考生成绩公布后,可以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章处理情况
、违规处理
由于考试时间的变更,一部分考生有可能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延期考试。 因此,我们将对这部分考生进行退款处理。 请按以下规定时间和顺序办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退款手续 帮帮网
(一)退款申请时间
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按规定提交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不予退款
(二)退款申请手续
考生用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报考),《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 见附件),各地市考生对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进行审核汇总后,经省考生批准并经省考生批准最终批准退款的考试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
六、考生退费受理规定
考生提交 《考生承诺书》 后,届时将不能打印此次延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考虑
请继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微及本人所属考区官方网站、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他通知信息,以便考生及时了解本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办考〔2008〕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教计〔2013〕21号)精神,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2021年度综合评估基础上,核定浙江师范大学等30所院校2022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9040名,现予公布。
各助学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住宿条件等情况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要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如果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要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今年是政治大年,中央将召开二十大,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助学规范、有序、平稳进行。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加强管理,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得向考生承诺毕业年限。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浙江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附件下载请点击: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办考〔2008〕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教计〔2013〕21号)精神,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2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与审核时间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一般几月份出公告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一般几月份出公告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点击进入>>>>>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若干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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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自考网官网报名系统一、报名条件1、有陕西户籍,或者有陕西户口的学生;2、符合现行教育法规定的报考资格;3、身体健康,身心健全,无犯罪记录;4、准备相应的学习资料;5、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二、报考流程1、在陕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报名;2、缴纳报考费;3、上传相关资料;4、参加线上考试;5、查询成绩,领取成绩证书。三、考试形式陕西自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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