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3 10:09:02 | 帮帮网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第三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0013,北京地区招生代码:297。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夜大学)、函授学习形式。业余(夜大学)利用周末时间面授,上课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京邮电大学南校区;函授教育采用网络授课,学生自学与教师网上辅导相结合。
第六条 本校招收的专升本和高起专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最短学习年限均为2.5年。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层次的总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专升本层次各专业不设专业课加试。
第九条 本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
第十条 对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本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 理。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向学校申请,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学习形式专升本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本校统一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并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被录取的学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证明,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除须出具经 教育部审定核准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外,还须另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 者、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十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056366。
第十五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邮政编码:100876。
咨询电话:010-82056326
网址:www.buptnu.com.cn
邮箱:pjdy@263.net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之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第三条 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业余,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一至两个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的一天。上课地点在学校西城校区。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按照《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毕业条 件的,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本科及专升本科学生,如符合《北京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在校的 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规定修业年限两年。
第六条 我校2014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概况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招生 科类 |
修业 年限 |
招生 范围 |
学习 形式 |
上课 地点 |
收费标准 |
城市规划 |
专升本 |
理工 |
三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300元/学年 |
专升本 |
理工 |
三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300元/学年 |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专升本 |
理工 |
三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300元/学年 |
专升本 |
经管 |
三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300元/学年 |
|
土木工程 |
本科 |
理工 |
五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300元/学年 |
专科 |
理工 |
四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1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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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理工 |
四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1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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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帮帮网 |
理工 |
四年 |
社会 |
业余 |
西城校区 |
2100元/学年 |
注:1、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按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参考预报名人数确定。
2、以上学费金额为2013年标准,2014年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审核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
第八条 我校开设的专升本专业,不安排专业加试。
第九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是:在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达到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能被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的考生,将按北京市成 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程序和规定转至第二志愿专业或按调剂志愿由我校或其他院校录取。对第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 生。
第十二条 我校按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填报的通讯地址,录取通知书需考生本人签收。
第十四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在规定的交费日期之前到指定银行存入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被录取 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而无 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第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只在本校成人招生办公室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本校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
第十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共同监督。
第十八条 我校西城校区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校内办公地点:教1楼417房间,成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九条 学校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电话:010-68322317
学校网址:http://cj.bucea.edu.cn
http://jxjy.bucea.edu.cn
咨询邮箱:bh1exe@163.com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本校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
2014年北京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从
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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