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05:35:18 | 帮帮网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第二条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的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 财经类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北京物资学院下属专门负责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及培训等相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学单位。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为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第四条 本校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 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校接受其免试申请。入学后其学习形式、学制、学费与其同专业学生一致。
第六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以上合格有效的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学籍注册并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在京招生代码:078
第八条 2014年招生专业:
第九条 学习形式:业余形式。
第十条 学制和年限:高起专2.5年、专升本2.5年。
第十一条 上课地点及时间:双休日上课。
办学地点 |
学习层次 |
专 业 |
招生范围 |
联系电话 |
校本部 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内) |
专升本 |
物流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社会招生 |
王老师 69521832 |
高起专 |
物流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 |
社会招生 |
第十二条 本校各专业均不安排专业科目加试。
第十三条 在京招生收费标准:专升本专业:7420元/2.5年;专科专业:6360元/2.5年。学费分三次收取。
以上学费是参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2013年招收的新生(2014级)审批的标准,2014年招收的新生(编入2015级)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最新的审批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本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照北京市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录取人数少于 15人的专业,不予开班,本校会及时与学生本人沟通,主动帮助学生联系其他院校,妥善解决学生上学问题。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后,本校统一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在学校网站www.bwujxjy.cn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本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本校将对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诸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本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学院网址:www.bwujxjy.cn
咨询电话:69521832
电子邮箱:wsx1236@sina.com jxjy@bwu.edu.cn帮帮网
第十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本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省市关于成人高招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华北电力大学,英 文名称为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教育部招生代码为1005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为299。
第三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种形式;业余学习时间为周六、日全天或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函授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的学习形式,每学年在寒暑假期间集中进行面授和考试。学历层次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专升本: 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专升本不加试专业课。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华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并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成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制定各省年度招生专业和层次,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十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一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有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四条免试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开班条件:北京地区为每专业30人以上,其他省市40人以上。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住宿: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按专业、层次、类型不同,学费标准为: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10150元/人 (五年);理工类:13600元/人(五年),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522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专升本科: 经管类609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按学年收费。具体收费情况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华北电力大学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专 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以及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保证书。
第十九条上课地点在校本部或各省市函授教学站(点)。北京地区教学站(点)有:校本部、清河达德学校、北京供电培训学校。
第二十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校内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1772411。
第二十一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102206。咨询电话:010-61773202; 传真:010-61773428(自动)8:0016:30;继续教育学院网址: http://cjxy.ncepu.edu.cn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7月4日
2014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省市关于成人高招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生工作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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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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