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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2023-03-17 13:01:58 | 帮帮网

2018年湖南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

全国各省高考加分项目都减少了很多项,不少考生在2018年高考中没办法加分了,那么今年湖南高考还保留了哪些加分项目呢?下面是2018年湖南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仅供参考。

2018湖南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湖南高考生,8项加分今年起取消

包括奥赛、体育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等项目 只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

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今年高考开始,这些高考加分项目将正式取消。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3月21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只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取消】

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我省2015年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5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具体包括: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8名、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8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另外,取消湖南省地方性体育、艺术加分项目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加分项目。具体包括:

(1)取消省级体育比赛获奖加分项目。

(2)取消省“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加分项目。

(3)取消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加分项目。将免试推荐入学政策调整为: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高考时具有免试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的资格。

我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该方案是从2015年1月1日之后开始实施,因此正好影响到今年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从今年高考开始,上述高考加分项目正式退出舞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考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

【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目前,我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政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烈士子女加分、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及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等。教育部还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改革】减少录取批次,强化对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

高考改革今年也将继续在多地推进。教育部要求,要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同时,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要求】高考成绩、录取信息只提供给考生及有关高校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审核。高校要认真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帮帮网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各地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加强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要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对中介机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进行治理。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规范新闻报道,不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

【提醒】农村学子报考专项计划本月底前完成申请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通知,今年将继续将通过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等三大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教育部规定,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因此,最近一段时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名校将公布报名流程、申请条件等,寒门学子要多加关注,不要错过报考机会。

湖南2017年起完全取消6类高考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去年12月下发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湖南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这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于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上述奖项的考生,根据湖南设置的过渡办法,保留其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的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省“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加分项目也被取消。根据过渡办法,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上述比赛有关奖项、名次的考生,保留其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且仅限于湖南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同时,取消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学生可免试推荐到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的政策,将免试推荐入学政策调整为: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高考时具有免试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的资格。

此外,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保留,加分分值维持不变,仍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而湖南省地方性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也有所调整,2017年及以后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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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作为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考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各省都出台了具体的改革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供大家参考,详情点击《全国各地高考改革最新政策》。

2018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入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情,在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有关单项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2018年全面推进并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人才选拔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机制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招生公平性,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推行学区制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二是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办法。落实我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和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提供有关服务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权利。四是进一步推进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全省规划推进合格学校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资源更高层次的均衡配置。五是指导各区域完善中小学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六是建立并不断强化中小学招生评估办法。着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入学状况和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3、实施安排。在2015年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6年进行试点,2017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破解中小学择校或入学难题。

(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适合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程度、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效衔接高校人才培养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改革考试形式,建立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合理设置和安排两类考试科目。合理确定学生等级性考试科目、自主选课办法和成绩呈现方式,促进高中教学模式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机制。科学利用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2021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学生现实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方便、快捷、准确地记录与保存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三是规范评价过程,强化公示审核,确保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可靠。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2021年正式纳入高考录取参考范围。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学生充分自主选择职业和个性发展,为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奠定人才培养基础。

2、主要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规模,提高单独招生录取比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录取模式。三是完善对口升学制度,构建中职与高校有效衔接的升学通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学习。

3、实施安排。2015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人数已达到高职院校录取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全省单独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招生总计划的30%,五年制和对口升学等两类形式招录规模保持基本不变。2016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

(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促进试点高校科学选才,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行为,确保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学习。

2、主要措施。指导省属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规范和完善自主招生方案,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自主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改革初衷。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属试点高校指导和监督。2015年起,自主招生面试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高考分数公布之前进行。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六)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

1、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面向我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机制。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促进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科学合理分配和编制招生计划,足额落实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区域为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二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确定我省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区域(5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区),指导省属实施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2%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3%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合理安排适合农村考生特点与就业需求的专业(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所有农村)。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4月制定上述3类专项招生计划文件,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完成。力争到2017年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1、目标任务。构建合理规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纠正高考加分领域过度功利化倾向,杜绝高考加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文件精神,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调整我省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合理设置过渡期。明确过渡期加分政策,保留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有关奖项、称号、名次考生的加分资格,且加分分值一律调整到国家规定的5分以下。

(八)改进并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1、目标任务。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方便高校选择合适学生,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2、主要措施。一是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三是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3、实施安排。2015年已合并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此后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2015年已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行学生可选报1-2所学校制度,此后逐年完善并扩大。

(九)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1、目标任务。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招生自主自律,杜绝高校招生录取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主要措施。一是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和督促省属高校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按规定上传到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平台",经审核后于高考前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二是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使其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高校录取现场监管。指导和督促高校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建立与完善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有关问题。四是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落实招生问责制。

3、实施安排。每年5月对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6月底前各高校将招生委员会名单、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报省教育厅备案。2015年已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目标任务。改进和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探索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习进一步相关联办法,提高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水平,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时间安排,制定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从省内自主高考命题过渡到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二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明确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不分文理科。明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成绩呈现办法等。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充分发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指导。指导高中学校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的意义,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并参与高考综合改革。指导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五是学习借鉴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密切关注上海、浙江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实施安排。2016年高考起,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部分市县和学校进行试点,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秋季从高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始施行,2021年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十一)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

1、目标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使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源。

2、主要措施。一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二是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包括为肢体障碍考生提供无障碍考场、为视障考生单独制作大字卷,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卷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三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方式。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3、实施安排。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 2018年启动实施。2016年高考起,逐步为残疾考生提供相关服务。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

(十二)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的社会公信力,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制度环境。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规定。督促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30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扩大中小学招生、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省国家考试厅际联席会议等成员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对辖区内招生考试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各级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招生承诺制,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强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制定中小学考试招生监管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管,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安全规范和评价过程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力。加强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的部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强化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加分造假行为。加强对我省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监管,严审考生资格,落实生源地有关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审核责任,强化招生学校和省级招办复核机制。督促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章程。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严肃查处考试招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杜绝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实施安排。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督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安全规范顺利。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建立若干工作小组,分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聘请相关领域的若干专家参与各个单项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论证。

(二)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深入调研湖南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强引导,平稳实施。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平。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五)强化保障,深化改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满足学校选课走班的需要。优化师资配备和设施设备等条件。以多种形式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的改革建设,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学生选学需求。加强考试机构建设,努力提升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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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湖北省的考生朋友们,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出来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各位同学查阅了解,赶快来看吧!2022年湖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

2023-03-25 20:18:41
2022西藏高考加分项目及政策 西藏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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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藏高考加分项目及政策最多加多少分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发布,高考政策加分已经确定,下面是具体内容。2022西藏高考加分政策有符合第49条、50条、51条政策加分的考生,可在其高考卷面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49条至51条加分可以累加;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49.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卷面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

2023-03-23 01:38:56
2022湖南高考日期是在几号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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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高考日期是在几号要考几天2022湖南高考具体科目时间是6月7日09:00--11:30语文;6月7日15:00--17:00数学;6月8日09:00--10:15历史/物理;6月8日15:00--17:00外语。湖南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分别为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2022湖南高考时间及科目安排湖南高考总分及各科分数高考科目:湖南省普通高考科目

2023-03-17 16:52:13
2023年湖南高考使用全国几卷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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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高考使用全国几卷2023年湖南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用的是新高考全国卷Ⅰ,其他科目为本省自命题。湖南高考2023年使用什么试卷2023年湖南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用的是新高考全国卷Ⅰ,其他科目为本省自命题。高考试卷一般会密封存档,高考结束后不允许带出考场,考生们答题时一定要确保把答题卡填涂完整,千万不要答窜题,试卷和草稿纸可以随意写写画画。湖南高考科目湖南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

2023-03-26 01:58:24
湖南两高职向“混学”“混教”者开炮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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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高职向“混学”“混教”者开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一次性清退22名补考不合格学生,5名未带纸质教案的上课教师按“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公开处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每年10%左右毕业生不能如期拿到毕业证,2018届毕业生中就有612人未能如愿。5名未带纸质教案的上课教师按“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公开处理。10月19日下午,记者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获悉,继狠抓学风、一次性清退22名补考不

2023-03-18 05:52:48
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湖北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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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作为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考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各省都出台了具体的改革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供大家参考,详情点击《全国各地高考改革最新政策》。2018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

2023-03-17 15:00:25
2022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是什么
2022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是什么

2022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2022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发布,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吧!希望对你有用!2022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1.烈士子

2023-03-21 06:11:46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2015年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国标代码12397。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二、学院名称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位于湖南长沙黄兴镇。三、学院办学层次

2023-03-18 22: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