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21:33:14 | 帮帮网
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
一、补报名时间
第一次补报名:2023年2月13—16日
第二次补报名:2023年4月17—20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此时间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考生可在报名时阅读确认点公告了解或向报名确认点咨询
除以上两次补报名外,不再组织办理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和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
二、补报名范围
(一)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含免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残障考生单招及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等〕的所有考生,未在集中报名阶段完成报名的,应参加补报名
(二)鉴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已经结束,艺术类专业考试不予补报名
(三)拟参加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省内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含免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单招),尚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第一次补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得参加上述招生考试类型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三、补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毕业生办法》执行
考生补报名主要操作流程和集中报名阶段一致,考生可通过“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考生须知”(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5105.html)查看
(二)补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gk.ynzs.cn),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确认点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补报名无效
(三)在云南省就读,符合高校少年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在校学生,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在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类型选择“少年班”;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消防单招)的考生,在盘龙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类型选择“消防单招”;其他各类补报名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补报名手续,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
(四)补报名结束后,将按照考生报名时间对未确认考生分批次进行退费处理,未确认考生的退费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全部处理完毕
考生如已完成现场确认,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有关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一)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等重要通知信息将通过短信推送至考生手机,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变更手机号或未及时浏览短信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
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报名确认后至被高校录取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应主动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ynzs.cn)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五)考生准考证号在报名结束后生成,共9位阿拉伯数字,主要用于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高考考生号共14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式为“2353+考生所在县区代码+考试类别代码(普通高考类别代码为1)+准考证号后5位”,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港澳高校招生和空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等
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号,如有遗失,要及时到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六)在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资格造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照顾加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随迁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冒名替考或有其他涉嫌犯罪情形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
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 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 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
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新考生注册
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
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
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
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
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考课程
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
2. 2022年10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
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
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
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
(四)考试地点选择
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
(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
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
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
六、考试
(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
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
(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
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七、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
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 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 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
4. 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1. 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
(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
九、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
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帮帮网
0871-65153949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1.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2.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州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名考生须知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22〕123号)要求,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集中报名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为满足符合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尚未报名考生的需求,决定组织进行补报名现将有
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
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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