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08:00:03 | 帮帮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 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82。
第三条 我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于北京考试报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了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学校免费咨询电话:400-690-4099,学校监督电话:010-89733498、62319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立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八条 北京地区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周六、日上课。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毕业最短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形式:我校以电话和群发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录取学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所报教学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www.cupae.cn)查询,或拨打学院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 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符合条件的,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以北京市当年审核标准执行。
2014年收费标准为:高起专:文史类:2088元/学年,理工类:3080元/学年;高起本:文史类:2030元/学年,理工类:2720元/学年;专升本:经管类:2436元/学年,理工类:2880元/学年。
第十八条 上课地点:
1、海淀教学点(校本部):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实验小楼一层;010-62330109、62330209;
2、朝阳教学点: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602室(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49466、64949464;
3、东城教学点: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9号(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010-65269469、65264039;
4、崇文教学点:永定门东街天坛南里12号,永定门城楼正东约200米(崇文卫生学校内);010-67018642;
5、大兴教学点: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北大街三段5号(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010-69251499、69222631;
6、丰台教学点:北京市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010-68307336。
第九章 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62319699, 62314099
传 真:010-89733498
E-mail:zhaosheng@cupde.cn
网 址:http://www.cupae.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省市关于成人高招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华北电力大学,英 文名称为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教育部招生代码为1005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为299。
第三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种形式;业余学习时间为周六、日全天或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函授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的学习形式,每学年在寒暑假期间集中进行面授和考试。学历层次有: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专升本: 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专升本不加试专业课。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华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并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成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制定各省年度招生专业和层次,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十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一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有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四条免试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开班条件:北京地区为每专业30人以上,其他省市40人以上。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住宿: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按专业、层次、类型不同,学费标准为: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10150元/人 (五年);理工类:13600元/人(五年),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522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专升本科: 经管类609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按学年收费。具体收费情况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华北电力大学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专 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以及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保证书。
第十九条上课地点在校本部或各省市函授教学站(点)。北京地区教学站(点)有:校本部、清河达德学校、北京供电培训学校。
第二十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校内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1772411。
第二十一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102206。咨询电话:010-61773202; 传真:010-61773428(自动)8:0016:30;继续教育学院网址: http://cjxy.ncepu.edu.cn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7月4日
帮帮网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
2014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全国中医院校中是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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