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陕西延安大学自考本科科目 延安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转医学护理专业好转吗?相关的问题,今天,帮帮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上要学习管理学、
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
统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
劳动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与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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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商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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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力资源管理,好处是让别人看到你,知道你的存在,知道你的能力!
而学工商管理专业的人太多了,不好就业。
学什么关键在你的兴趣在哪,毕竟兴趣是自己最好的老师嘛!
应看看就业,当前社会上真的缺什么。物以希为贵啊!
还应好好对比学校,在哪学也是很重要的。
有的学校虽开了,这种专业,但是不一定教的好。可能的话,还是到学校看看好!
别人说的再好,也是别人的看法。众所周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关键还是在自己!相信自己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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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延安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转专业是学生从就读专业(含专业大类)转入到其他专业(含专业大类)学习。其中,学生申请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还需按规定参加转入大类专业分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校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主要负责人,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宏观决策、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转专业计划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转专业咨询服务、受理转专业异议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教学办负责人等,负责拟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拟接收转入学生专业、接收条件等)和转专业计划数,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须为本校一年级在籍学生,完成第一学期学业的,可申请同级转专业;完成一学年学业的,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招生人数的20%以内。
第九条除以上两条外,申请转专业学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转出与转入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农医类互转、文史类互转)。
(三)四年制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五年制医学类专业,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申请转入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20分(含20分)。
第十条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附属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须在入学时申请转专业。
第十一条个别学生因在申请转入专业方面有突出专长或潜质,可提交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转专业可不受排名限制。同等条件下,有拟转入专业方面省级及其以上获奖、获得专利、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第十二条入学后因公伤、疾病等,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参军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者或休学创业复学学生申请转入到与其创业领域有关的专业者不占转专业指标。
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二)按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不予跨学科转专业;
(三)在校期间已经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四)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十四条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有意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签注意见后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教务处组织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第五章转专业考核审定
第十七条经资格复审,符合同级转专业的学生执行如下规定:
(一)全校要求转入某专业的总人数少于该专业能够接纳的人数时,原则同意转入。
(二)全校要求转入某专业人数多于该专业能够接纳的人数时,进行选拔考试。综合考虑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和选拔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1.文史类专业选拔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文科综合(文史哲基础知识)和大学
英语。
2.理工农医科类专业选拔考试的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班级人数)×100+选拔考试平均成绩。
(三)某专业转出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原有人数的20%。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人数超过20%的专业,按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确定转专业学生。
(四)教务处提出同级转专业学生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第十八条降级转入学生条件与同级转入学生条件相同,经转出与转入学院同意,报学校研究同意后于第三学期开学初转入。
第六章学习要求与学费
第十九条学生转专业后,其学分认定按照《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延大教发〔2014〕57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七章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尤其是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已经结束,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转专业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转专业工作中,发现教职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经教育行政和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或赠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第二十六条其它有关转专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此相冲突者,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北政法大学有自考。自考专业有法律事务(大专)、法律(本科)、法学(本科)。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划转陕西省;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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