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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03-26 04:36:30 | 帮帮网

四川教育考试院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 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 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 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其中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 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 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使用教育部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分两次公布,第一次在考生报名的市州招办网站公布只有招生院校及 专业、没有招生计划数的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第二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上公布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根据报名统计情况确定并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的在川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成人高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 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特别提醒: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尤其是不具备上述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二)报名地点、时间,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正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定居在四川省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居留地报名。

2014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从今年起,全省成人高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均须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制定并通知考生。

1.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3日至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6至21日。

2. 报名地点、办法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市州招办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提交 本人报名基础信息,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

(2)填报志愿。考生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3)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考生须于9月16日至21日持第二代身份证(附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

考生核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后,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填写、校验并签字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4)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专升本。

(5)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 中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含民族待遇县)的考生和攀枝花市东、西区的考生及其他市(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 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县(市、区)招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 对可以报名但不符合报名地照顾条件(即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名单,相关市州、县市区应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6)各市州、县市区招办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身份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对享受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的相应证件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相应的照顾资格。

三、招生改革试点

(一)继续进行民族地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班(以下简称卫技班)招生改革试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 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加快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切实提高我省民族地区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继续 进行民族地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 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具有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 应专业学历的毕业文凭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专科班(以下简称农技班)招生改革试点,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在农业、林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三)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规定,具体招生办法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附件3)执行。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25日、26日举行,高中起点本、专科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

(二)考试科目

A、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 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下同)三科。

2. 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三科。

B、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 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 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C、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 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 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 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 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 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三)上述各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统一命题(专升本外语非英语语种采用有关省命制的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四)考试实施

各级招办在当地政府与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标准化考点 内。有关市州招委可根据本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以及县(市、区)成人高考考生生源的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本市州成人高考考区。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 行《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地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班的考生,除须参加高中起点专科理科类的语文、数学(理)、外语三科全国统考 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负责命题并组织的医学综合专业基础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各占50%)加试。专业基础课加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帮帮网

报考四川农业大学举办的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招生改革试点班的考生除须参加高中起点专科理科类的语文、数学(理)、外语三科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农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课加试。专业基础课加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上述两所学校应制订专业基础课复习考试大纲并向考生公布,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sceea.cn)上公布。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1月6日前报省教育 考试院,其加试成绩计入总分,按四科成绩划线录取。

(六)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招生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学 校应按科学、公平的原则制定专业加试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严格按公布的办法组织考生加试。加试完毕,招生院校将专业加试成绩和学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 单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1月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专业课加试成绩不计入统考成绩总分,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文化考 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五、评卷及查分工作

成人高考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

评卷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实行省招考委领导、评卷学校负责的办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成立成人高考评卷指导委员会,负责各科评卷业务指导工作。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评卷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考生答卷安全和评卷质量。

高等学校有责任承担成人高考评卷及统分工作任务,并有选派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责任。有关学校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给予积极支持。评卷中,要根据 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执行细则》。要加强评卷管理,强化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和评卷质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成人高考试题中的客观题答卷的评卷工作,以及考生的成绩合成和校验工作。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将考生成绩信息传送给市州招办。市州招办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格式化成绩专用纸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并交所属县(市、区)招办发给考生本人。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11月14日至17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查分结果,由招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六、招生录取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计算机网上录取。请各高校提前准备好校内录取场地、网络环境及与之相适应的软硬件环境。

(一)录取办法

录取新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即: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按考生志愿和 投档分(考试成绩加上应享受的政策照顾分)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文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 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监 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录取新生办法由省招考委制定颁布。

(二)录取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

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不含史论、编导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的70%,艺术类(不含史论、编导专业)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参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史论、编导专业 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我省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

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不含药学类专业)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后公布。

(三)关于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 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40分;其汉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 下降20分。

除三州十七县两区以外的其它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

(四)录取照顾政策

1.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全国工、青、妇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2.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获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 模范等称号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经考生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省教育 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3.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体育局认定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符合上述1、2、3条规定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四川省2014年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或《四川省2014年优秀教师免试进入成人 高校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优秀教师还须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同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申请免 试的优秀运动员考生还要填写《四川省2014年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单位签章确认)报省体育 局认定,省体育局认定签章后于9月2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4.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 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 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5.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投档。

符合该项照顾条件的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四川省2014年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附相应证书复印件(经单位盖章确认)送省体育局认定,省体育局认定签章后于9月2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

(1)获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见附件1)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获得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事业单位(附件2)获得单位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龄在25周岁(1990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

7.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录取时加15分投档。

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县(市、区)人民政府(党委),市、州局级系统和工、青、妇组织表彰的先进、模范工作者;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符合该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照顾。

9.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10. 报考对口专业的生产业务骨干(教师)、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在与其他考生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各成人高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六)录取工作定于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七、信息公开公示

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招生机构和有关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可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信息均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话,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2014年安徽省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安徽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招生类型: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三)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和函授。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根据教育部规定,任何学校不能随意更改学习年限。

成人高校要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坚持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的办学方向,成人高等教育以业余学习为主,普通高校不得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一)7月份,各招生院校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编制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招生类型、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专业加试时间和科目等内容),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核、汇总。8月份,省考试院根据汇总的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10月份,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各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于考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二)各招生院校不断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有效解决社会需求多样性和考生群体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供需之间结构性矛盾,努力提高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经教育部汇总的分省招生计划不予招生。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的计划,按教育部计划管理规定执行,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调剂。

(四)各高校在我省各地设函授站举办函授教育,其函授站必须经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教育厅备案,年审合格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方可安排招生计划和生源。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我省普通、成人高校2015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春季毕业生证明》报考专升本,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本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5日9月5日。考生登陆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www.ahcz.com.cn),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真实、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网报时,考生一个身份证号只能预报名一次,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为遏止成考招生的非法中介,今年网报继续实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唯一性的设置,即考生网报时,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不得重复,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并要求重新填报。因此,考生须认真填写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栏,以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和通讯联系。在选定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后,必须通过指定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网点柜台支付等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填写毕业学校及毕业证书编号后,还须点击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进行确认。信息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预报名号记录下来并妥善保存,同时牢记自己所设的密码,即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凭报名号进行确认,考生确认时必须已经网上缴费(含柜台缴费),否则不予确认。确认点要加强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和专升本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审核(审核人须签字负责),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摄像后办理确认手续。现场信息确认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完成确认后报名结束。考生只能确认一次,报名系统只认定最后一次为有效确认。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10月20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到省考试院审核办理报名手续。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2015年1月20日(报名办法、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届时在网上公布)。

(四)报名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五)报名信息采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五、志愿填报

(一)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符合招生院校(专业)的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考生在选择招生院校和专业时,对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务必了解清楚,以免填错信息而误报。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以填报考试科目组相同的两个招生院校(各1个专业)志愿和其他招生院校服从志愿。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生,可按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分别填报二个招生院校(各1个专业)志愿和招生院校服从志愿,也可以只填报本科或只填报专科志愿,但文、理、艺、体类专业不得兼报,亦不得跨科类兼报,如报考专业科类不一致时,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填有本、专科两个批次志愿的,以本科第一志愿为准)。

(四)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可用密码重新登录,修改已填报的志愿;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2.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

3.专科起点升本科

公共课:政治、外语(外语考试确定为英语,我省不开设其它语种考试)。

专业基础课: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一门。

以上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4.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专业加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加试的相关要求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加以注明。专业加试也是成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认真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及试卷的命题与保密工作,严格按考务要求组织实施。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应于9月底前报送省考试院研成处。

5.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管理,各市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各市考试机构是本辖区内成人高考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各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责任,密切协作,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防范大规模组织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危害考试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及通讯设备作弊。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要加强监考人员的职责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大力宣传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2.考试试题由省考试院统一印制,各市考试机构负责试卷的安全接运、保管、分发。重点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评卷场所均要安装视频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全程录像。要认真落实监控录像回放制度,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工作。要制定突发事件的有效应急预案,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3.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各市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安排。考试须按要求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认真培训监考教师,考场安排应提前向考生公布。

4.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考试成绩库由各市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成绩在网上查询,考生届时可登陆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www.ahcz.com.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www.ahzsks.cn)或拨打信息台查询热线(16887720),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如有需要可以打印下载成绩单。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信息,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仍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分远程网和现场局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于12月份进行。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录取规定,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培养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由省招委按考试科类审核、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三)对达到专升本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如发现专科毕业证书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时,省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有专业课加试的院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上线生源不足的招生院校,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总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考试院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获奖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七)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八)有关招生院校定向招收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两校定向招收组织部门推荐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素质提升工程考生,按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九)录取阶段,所有在皖招生的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分省(区、 市)计划的调整,省考试院根据调整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十)各招生院校在我省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考试院审核盖章,各招生院校必须按审核后的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按全省统一格式制作),未经审核,各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或提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立分级负责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省考试院、市级考试机构、有关成人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三)省考试院、市级考试机构、有关成人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时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应持有关证明,招生院校要认真对新生的身份及报考资格等进行复查,专升本新生还须交验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省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招生院校新生入学工作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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