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1 09:42:08 | 帮帮网
贵州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 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 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 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 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分省(区、市)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 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根据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 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 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各省级教育行 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门及所属成人高校的帐户和密码,通过系统网 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分省计划。
(三)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四)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五)各成人高校应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七)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得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帮帮网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3)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
(4)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士兵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原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原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19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以及现场拍照等。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各高职(专科)院校主动与有关本科院校建立起专升本工作合作关系,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退役士兵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还需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高职(专科)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现场拍照以及收集有关复印件等。
3.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非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在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报名(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双桥路105号自强楼一楼教务处110室,联系电话:0851-85813365、18786107902,联系人:刘老师)。
4.所有考生都须参加专升本报名(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退役军人)。报名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均需按规定报名。未参加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2014年贵州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贵州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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