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16:25:15 | 帮帮网
复旦大学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报名平台中,在“志愿管理”页面点击“下载高校提供的材料”,下载《告知书》,仔细阅读、充分了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规则,并签字后上传回执。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和录取。未进行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以报名号排序)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即日起至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
各位考生: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个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ban@seu.edu.cn
各位考生: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kzs@n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特别提醒:1.5月31日前,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各位考生: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材料初审通过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点击“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初审结果。5月31日前,初审通过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现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初审通过考生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近期发布的能力测试通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登录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反馈,我校将依规予以认真核查。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wzsb@bfsu.edu.c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一、招生对象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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