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3-05-28 19:38:32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1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20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 冯锋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大同师范分校: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平旺电厂路,邮编:037039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山西大同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2017年学校预留计划3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顺延录取,同时兼顾调节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 山西大同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山西大同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 山西大同大学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普通高考、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全部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要求省统考专业课、文化课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分行当按类(声乐、键盘、西洋器乐、民族器乐等四类)、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辽宁省音乐类计划按艺文、艺理列出,录取时文、理统一排序。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配,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依次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在分配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成绩为序,对比单科成绩高低安排专业;体育、美术、音乐等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高低安排专业。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七条 按照录取规则,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安排到有缺额的专业。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 符合山西大同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同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同大学学位证书。此外,专升本、分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在毕业证上分别体现专科起点本科和山西大同大学分校名称。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分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评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建档立卡及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咨询方式

1、山西大同大学

部门: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zsjyc.sxdtdx.edu.cn

电话:0352-7563686

2、山西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

网址:http://www.sxdtgz.com

电话:0352-2186878;18735207007

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调整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11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355号

临汾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1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等相关单位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八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体育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免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17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专业计划如下:

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

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

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

分生源地市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条 非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3)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山西省为该专业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测试合格,分科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各占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面试成绩÷600×100×0.5),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6)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化学类:包括化学、材料化学;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

(7)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8)报考临汾学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必须为山西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表演:

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16人,钢琴14人,手风琴2人(如一志愿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民族乐器16人(其中:竹笛2、唢呐2、板胡2、二胡2、琵琶4、古筝2、扬琴1、民族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西洋乐器16人(小提琴3、大提琴2、低音提琴1、小号2、圆号2、长号2、大号1、双簧管1、大管1、西方打击乐1,以上项目一志愿如有缺额,按上述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每个行当至多增加1人,如还有缺额则依次增加至钢琴和声乐),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男生16人,女生16人,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山西省内考生: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山西省外考生: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文学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临汾学院艺术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帮帮网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如下方式录取:

1.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采用专业优先录取方式。

3.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未完成录取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采用专业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四、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考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考生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少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分项考试标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5.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对于二本线,在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考生在文化成绩符合对应优惠条件后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经公示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学历 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我校各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临汾学院体现“临汾学院××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度山西师范大学所属校区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山西师范大学网址: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编: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网址:www.sxsdlfxy.cn

招生办电话:0357-2580836 邮编:041000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号

与“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2023-05-28 01:13:53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2023-05-27 22:56:25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2023-05-28 03:26:55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2023-03-26 08:39:54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118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

2023-05-25 23:19:52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118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

2023-05-28 08:53:01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校代码:13535二、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邮政编码:030800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五、办学层次:本科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七、录取规则: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2023-05-26 00:27:10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530地址:太原市迎新街南巷10号(邮编:030008)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二、录取规则1、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院长崔满红。2、招生计划的分配制定遵循突出特色、全面均衡的原则。3、面向山西和部分省区招收参加当年高考

2023-05-25 17: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