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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一分一段表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2023-05-27 21:52:13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0108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院校类型:财经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一分一段表

山西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官网发布了2023年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一分一段表。其中,87分段14人,86分段27人。更多信息已经整理好放在下文,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分段统计表

分数段本段人数累计人数
333分以上414
332216
331420
330323
329730
328636
327743
3261659
325867
3242188
32315103
32220123
32125148
32035183
31926209
31834243
31759302
31642344
31562406
31460466
31369535
31278613
31179692
31080772
30986858
308122980
3071271107
3061351242
3051411383
3041511534
3031441678
3021541832
3011391971
3001732144
2991632307
2981772484
2971552639
2961502789
2951702959
2941653124
2931753299
2921723471
2911393610
2901533763
2891463909
2881054014
2871134127
2861094236
2851024338
2841054443
283804523
282804603
281894692
280674759
279854844
278624906
277484954
276495003
275615064
274315095
273365131
272395170
271265196
270355231
269335264
268245288
267235311
266225333
265215354
264185372
263145386
262105396
261155411
260145425
259125437
258135450
257135463
25655468
255135481
254135494
25395503
25265509
251115520
250135533
24985541
24875548
24735551
24645555
24525557
24485565
24375572
24275579
24145583
24065589

一分一段表是什么意思

一分一段表,是将全省同科类考生的档案分从高到低排列,再按每1分一段,统计“本段人数”;从本段向上一直到最高分段的所有“本段人数”相加,则为“累计人数”。

“一分一段表”是包含了加分的,加分也会体现在“一分一段表”中,考生不必担心是否有成绩在自己后面的考生,通过加分后超越自己。

通过这个表,考生不仅知道各批次的分数线,同时还能了解自己在全省考生中的排位,更有利于考生对自己进行合理的定位。

注:以下“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它可以一键分析考生能上什么样的大学,运用大数据智能算法,检索出所有该分数可填报的大学,并计算出录取概率,按照冲稳保梯度,进行推荐。还可以根据意向专业和大学等条件进行筛选查看。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帮帮网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⑴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二胡、小提琴、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同分排序原则:

文史、理工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艺文、体文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艺理、体理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⑸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也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⑹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⑺对于浙江省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⑻投档比例: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⑼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作为参考,对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进行口语、听力的测试。

⑾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⑿单科成绩无要求。

⒀男女比例不限。

⒁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文化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类专业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2017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国14个省(市、区),详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全年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地统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吴建社,职务:院党委书记

第十三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942477

E-mall:zsb@sxu.edu.cn

网 址:http://www.sdsy.sxu.edu.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902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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