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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2023-03-25 22:20:42 | 帮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语言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30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语言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1626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外国语大学成立于1941年,是教育部直属、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 中历史悠久、教授语种最多、办学层次齐全的外国语大学。学校凭借鲜明的外语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和北京市成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下称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帮帮网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我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和遗留问题。

第二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监察处的监督。考生如有问题,可向纪监部门申诉。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成人招生办公室2014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第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北京市社会招生。

第五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的人员,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英语专业专科毕业水平或相当于大学英语专业四级水平;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日语专科毕业水平或相当于日语能 力考试N3水平。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上级各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时,根据北京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将总分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和外语单科相关专业成绩符合我院规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统考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未能录取且我院其它专业生源不足,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根据相关分数考虑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按规定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每个专业开班人数不少于30人。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可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照顾政策:

1、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2、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等),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办 理。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外语专业的特点,要求报考的考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外语学习。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新生凭准考证(或报名复核单)进行复查(请考生务必保留好准考证或报名复核单)。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 核准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学生学完《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和思想品德合格者,学校发给国家 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学习形式、专业、学习时间与授课地点: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业余,学制为三年;授课地点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内;授课时间为每周三次:周一至周五2个晚上,周 六或周日一天;每周12-14学时;招生层次和专业:高中起点专科有英语专业,专升本科有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将视报名人数以及教育 部、北京市成招办审批的计划,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文件规定,2014年收费标准:业余学制:专科学费2320元/年/人,专升本学费2610元/年/人。届时如有变动,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2014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均投放北京地区,学生走读,食宿自理。

第十五条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

邮政编码: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7858。

监督举报电话:010-88816216。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址:http://www.bfsu.edu.cn招生就业继续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址:http://www.bfsu.edu.cn主页右下方点击链接成人高等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址:http://ce.bfsu.edu.cn。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与学籍管理网址:http://blog.sina.com.cn/u/2909095331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

2014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院成人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

第四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依托本院办学,所设专业均为学院办学专业。2014年招生专 业为:工商企业管理(文理兼招)、资讯采编与制作(文理兼招),学前教育(文科),以上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第五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制为两年半,学习形式为业余;专科层次,实行学年制;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1-2个晚上及双休日一个白天;上课地点在本院。

第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北京地区最低录取控 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七条 本院成人教育收费均按北京市教委规定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学费:业余学习1980元。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条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邮政编码:100102

办公地点: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夜大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84778304;84778245

网址: http://www.bjypc.edu.cn/ 电子邮箱:yd@bjypc.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院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办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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