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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05-25 22:25:03 | 帮帮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3528隶属于:——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4012776隶属于:山西省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坞城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南中环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长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雷承锋 职务:院长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十、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帮帮网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口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照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十一、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2306636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7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号

邮政编码: 030031

联系电话: 0351-7820555 7820666

传真电话:0351-7820636

网 址: http://www.sxbac.net.cn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张震云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广泛监督。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方法

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的原则,具体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往年专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 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顺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若出现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4.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5.在浙江省招生按照该省高考综合改革录取办法执行。

6.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7.山西省 “三二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8.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无加试要求,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9.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10.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五、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家庭困难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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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6: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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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地址: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南中

2023-03-23 04: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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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为做好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地址: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南中

2023-05-29 1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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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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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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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0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