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20:13:52 | 帮帮网
(一)考场编排
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23年2月下发。各地市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地市招考院。
(二)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方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七)评卷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评分宽严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由各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在即,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0日-11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三、考区设置
全省本次自学考试共13个考区,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绥化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5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市(地)、主考院校审核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8日11:00。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1年1月26日-3月10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发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关于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四)考试成绩可于2021年5月10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在“龙招港”网站发布通知)
五、报名、报考条件及方式
从2020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新生网上报名。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网上报名注册,然后可选择课程进行报考、网上缴费。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工作由各市(地)招考院负责受理,本科二学历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各市(地)招考院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即可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持有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且已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或报到入学)。
(一)新生报名
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xks/login),在系统登陆界面点击“考生身份验证、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提交注册申请,经与公安部户籍信息比对无误即为注册成功。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流程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取得合格成绩后可办理合档。
1.专科、专升本专业报名考生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自考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市、区(县)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ttps://zxks.hljea.org.cn/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新生报名注册市(地)、县(市、区)联系电话: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zkxsbmzcdd.html。
2.本科二学历报名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教育只招收在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登记备案的集体助学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须与主考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注册时应填报的市区代码。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联系方式: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exlzkyxlxfs.html。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二学历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二学历主考学校、主考学校通知选择的对应市区代码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主考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中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ttps://zxks.hljea.org.cn/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
3.报名系统中选择的市、区(县)为办理自考各项业务地点,自学考试考区设置为市级政府所在地,考点由市(地)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4.照片上传要求
(1)近半年内的本人标准证件照,蓝色背景、免冠;人脸位于照片正中,头部与照片上部、左右边缘有一定距离;
(2)头发不遮脸、露额露耳,照片无修饰,严禁扫描、翻拍、PS处理;
(3)照片jpg格式,384×512像素,大小50KB以内。
上传的证件照片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上传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变更。
(二)在籍考生报考
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科二学历考生报考
网报系统为本科二学历考生报考统考课程设置了单独的报考入口,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本科二学历统考课程之外的互认课程考试由有关主考学校负责受理报名、组织考试。互认课程考试须按开考计划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在统考时间之外,按省统考考务规定要求组织管理。
(四)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精神,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并将《护士执业证书》拍照上传到新生注册报名系统,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审验。
(五)准考证号发放
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还需在系统中查询获取学籍学历信息,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需查验《护士执业证书》(查验网址:http://zgcx.nhc.gov.cn:9090/nurse),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分配准考证号。
(六)网上缴费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六、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提醒考生注意事项等。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七、相关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市(地)招考院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入合档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8日(受理时间依据国家省际间转考平台开通时间确定)。
2021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后在网站发布通知。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发放应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之后进行。考生领取证书的具体时间可与报名招考院联系,领取方式与以往相同,即到报名招考院由考生本人签字领取。
如受疫情影响,2021年4月自考报名考试工作日程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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