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4 18:42:45 | 帮帮网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考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2022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安排开展有关工作。
报名及考试时间:2022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上旬,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2022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具体安排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同时,将按照新的全国统考课程目录及新的专业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我省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
截止2022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自2023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了解开考专业,提醒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考试。
附件:1.2022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doc
2.2022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目录.doc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公告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考对象(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
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和缴费时间:3月3日9:00至7日18: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17日14:45。 2022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一、有考听力的课程及考试时间(一)全部考听力的课程。00593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2分钟;03547初级日语听力,听力考试时间29分钟。(二)部分考听力的课程(先考听力部分)。00602口译与听力,听力考试时间33分钟+现场评分;00734中外音乐欣赏,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共1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2018年上半年辽宁省自考报考简章根据全国考委和省考委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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