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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2023-05-13 02:52:26 | 帮帮网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合格成绩及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3日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1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2016年以前在其它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课程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中选择“外省自考准考证”类型提交课程免试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的邮箱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无需办理省际转考业务;

  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3.1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其它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3.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转考介绍信原件。

  (四)特别注意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二、考籍更改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3日至1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考籍更改原因,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3.1次考籍更改”,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注册错误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报告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特别说明

  1.考生基本信息一经发现注册错误或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考籍更改,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办理其它业务。

  2.涉及照片注册错误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向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现场提交申请。

  3.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5)并现场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由其负责审核和更换。

  三、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办理结果将于2023年5月12日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对查询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进行咨询。

  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地址查询一览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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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04:34:45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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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07:31:58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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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4 08:08:23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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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09:20:35
陕西省自学考试时间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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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学考试时间2021陕西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一、陕西省自学考试时间陕西省是面向全国的开放性考试,其自学考试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10月份,考试分别在4月、7月和10月举行,每月仅举行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每月的前3周。二、陕西省自学考试报名条件陕西省自学考试要求考生年龄为18-55周岁,报考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有效的报名凭证、报考科目等资料。三、陕西省自学考试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每科四

2023-05-10 05:50:07
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等事宜的通告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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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等事宜的通告青海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报考等事宜的通告 重要提示: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是我省自考报名报考唯一官方网站,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qhjyzsks)是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从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我省自考报名报考政策和信息,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023-05-16 06:10:17
山东考试院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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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考试院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做好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我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专升本

2023-05-14 10:00:38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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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07: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