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学考试 > 正文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3-05-13 02:34:34 | 帮帮网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吉林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已报名成功的新考生学籍保留。因推迟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21年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申请,经我院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主考学校,调整为厦门医学院担任主考学校。

  二、2022年下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不再安排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的实践环节及临床考核,由厦门医学院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及临床考核。

  三、已取得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含实践课程成绩及福建医科大学的临床考核成绩),仍由福建医科大学署印颁发毕业证书,其余考生由调整后的厦门医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

  

帮帮网

与“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相关推荐
2023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2023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2023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

2023-05-03 22:04:20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

2023-05-12 00:54:39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一)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与审核时间1.社会型专业网上注

2023-05-09 11:23:40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广西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8:00。二、报考须知(一)报考及缴费方式。报考:本次考试实行全程网上报考,考生可在报考期间内选择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

2023-05-16 03:16:01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新疆自治区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新疆自治区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吉林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

2023-05-01 13:42:21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2023-05-08 05:24:34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2023-05-09 00:04:07
福建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

2023-05-09 09: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