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22:53:10 | 帮帮网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申请,为服务考生,优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考对象
(一)转出:拟在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我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
(二)转入:拟在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办毕业证书的外省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入。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印章存档。
3.转出考生应及时在陕西省高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转入程序
1.转入考生应及时关注转出省考生服务平台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在规定日期内,到我省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1 |
网上申请 |
考生 |
1月1日—31日 |
2 |
审核和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2月1日—28日 |
(工作日) | |||
3 |
数据预审 |
省自考办 |
3月1日—5日 |
4 |
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
省自考办 |
3月6日—10日 |
5 |
回执处理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1日 |
6 |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5日 |
(二)转入时限
序号 |
事 项 |
经办单位(人) |
上半年 |
1 |
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 |
省自考办 |
3月1日—3月10日 |
2 |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
省自考办 |
3月11日—3月15日 |
3 |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
考生、市(区)自考办 |
3月16日—3月25日 |
(工作日) | |||
4 |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
省自考办 |
3月26日—3月30日 |
5 |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
省自考办 |
4月1日—4月5日 |
安徽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3日09:00-7日17:00进行。缴费时间:3月3日09:00-7日24:00。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开考科目、专业计划、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在我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相关栏目进行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教材版本自行购买。
三、支付方式
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四、新生照片上传
第一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或更换地市参考)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已有照片的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登录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后台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选择报考课程和缴费。数码照片格式如下:
144宽×192高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15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为免冠、露双耳、露双眉正面单色背景的标准像。
由于上传照片需要审核,建议新生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完成照片上传,上传后次日再次登录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不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https://www.ahzsks.cn/gdjyzxks/contactus.htm)。未成功上传电子相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
五、特定考生报名
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或境外人员等,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专科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将准考证号和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老考生和新考生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报考。报考该专业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电话:0551-65383293;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监狱服刑人员第一次报考前,需由监狱管理人员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集体注册,取得准考证号后再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已有准考证号的监狱服刑人员可以直接报名。
服刑期满获释人员若继续参加考试,请在报考前到当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更改考试地信息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六、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已缴费且报名未成功的情况,我院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
附件:自考网上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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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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