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 17:17:37 | 帮帮网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 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 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2.未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置的成人高校函授站,我市不予安排招生。市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将教育部下达的成 人高校在津招生目录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计划管理, 采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计划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招生计划。
3.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学生司的要求,按隶属关系将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未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不得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文凭。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⑤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⑥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2.报名组织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不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不可补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其网上报名无效。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招办根据本区县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
考生报名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 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帮帮网
6 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8 个考试类别报名。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9 月9 日9 月14 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9 月12 日9 月15 日。
2009年天津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
根据今年本市成人高考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数,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具体为: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60分,艺术类121分,理工类135分,经济管理类140分,法学类140分,教育学类185分,农学类135分,医学类280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290分,理工类233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185分,艺术类(文史)92分,体育类(文史)90分,理工类160分,艺术类(理工)88分,西医类220分。
今年共有73所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31641个,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84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5178个,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计划为16279个。
2009年成人高校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由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和招生计划投档。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由于报考生源不均衡,为满足上线考生的升学愿望,录取时,市高招办在录取期间将尽最大努力为考生调剂院校,招生院校有可能就考生调剂等情况与考生进行沟通,因此,考生在此期间要保证自己联络方式的畅通。录取工作将于11月中旬陆续开始,预计11月底结束。
附:2008年天津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
11月13日,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2008年成人高考录取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2007年的精神,结合今年本市成人高考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数,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具体为: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60分,艺术类121分,理工类135分,经济管理类140分,法学类140分,教育学类185分,农学类135分,医学类280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290分,艺术类(文史)203分,理工类233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185分,艺术类(文史)92分,体育类(文史)90分,理工类145分,艺术类(理工)88分,西医类220分。
今年共有75所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32912个,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招生计划为317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5678个,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计划为16917个。本市成人高考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报名人数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但增幅趋缓,报名人数为43467人,较去年增加2245人,增幅为5.4%。二是各报考类别不平衡,专科层次中,文史、理工两类考生报考不理想,对招生计划的完成带来较大困难。理工类报考人数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本科层次中一些类别报考人数差异较大。三是在职从业人员为主体,年龄在25岁左右考生约占总报考人数的70%,年龄在30岁左右的考生约占13%。
2008年成人高校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由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和招生计划投档。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由于报考生源不均衡,为满足上线考生的升学愿望,录取时,市高招办在录取期间将尽最大努力为考生调剂院校,招生院校有可能就考生调剂等情况与考生进行沟通,因此,考生在此期间要保证自己联络方式的畅通。录取工作将于11月下旬陆续开始,预计12月初结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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